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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2023-05-19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江苏
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腾新材”、“发行人”或“公司”)所
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2.23 倍。本次发行价格 28.93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非前后孰低
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2.13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
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同行业可比公司近 20 日扣非后算
术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同行业可比公司近 20 日扣非前算术
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翔腾新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首
发承销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
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
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及
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
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
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的方式,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
“光大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
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8.93 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5 月 22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
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
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5月24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
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
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
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2
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3年5月19日(T-1日)披露的《江苏翔腾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
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
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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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为 32.23 倍。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28.9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2.13 倍,低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2.23 倍,
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
策。
    2、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市场的风
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
本次新股发行。
    3、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1,717.1722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
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总额为 50,176.47 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
28.93 元/股和 1,717.1722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677.79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5,444.4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
资金净额为 44,233.36 万元,低于前述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总额,请投资者注
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
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
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4
                                     重要提示

    1、翔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证监许可〔2023〕755 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翔腾新材”,股票代码
为“001373”,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2 、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商 )协 商 确 定本 次 公 开发 行新 股 数 量 为
1,717.1722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其中
网上发行 1,717.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87%。未达深市新股网上
申购单位 500 股的余股 222 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公开发行后总
股本为 6,868.6888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
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
行价格为 28.93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1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3.5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2.1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1.4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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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态市盈率 32.23 倍。(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T-3 日))。
    4、2020 年-2022 年,发行人实现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6,110.50 万元、8,020.73 万元和 6,184.06 万元,累计为
20,315.29 万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为 299,285.7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3.1.2 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
发行人满足在招股书中明确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即“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
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
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
于 10 亿元”。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2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2023 年 5 月 22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3 年 5 月 18 日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
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
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
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3 年 5 月 1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
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
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
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
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
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
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
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7,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


                                     6
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
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3 年 5 月 24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5 月 2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3 年 5 月 18 日(T-2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
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上的《招股说明


                                    7
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
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
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
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翔腾新材                指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

                               指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717.1722
本次发行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深圳主板上市之行为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网上发行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方式
                               直接定价发行 1,717.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
                               券账户且在 2023 年 5 月 1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
投资者                         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的规定。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
                               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T日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 2023 年 5 月 22 日
                               指《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发行公告》
                               板上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8.93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1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9
算);
    (2)23.5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2.1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1.4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平均市盈率的比较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显示领域各类薄膜器件的研发、生产、精密加工和销售,
产品包括各类规格的偏光片、光学膜片和功能性胶粘材料,均是新型显示领域的
关键组件,已经广泛应用于液晶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
穿戴设备、车载显示、工业控制及公共显示等各类光电显示产品中。根据国家统
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2.23 倍,最近一个
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33.31 倍。

    (1)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为 28.9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32.13 倍,低于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 32.23 倍。

    (2)与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 28.9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2 年 4 月至 2023


                                    10
 年 3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
 率为 36.07 倍,高于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33.31 倍。

      (3)发行人所属行业市盈率变化态势

      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C39 行业各阶段静态平均市盈率和滚动平均市盈
 率如下:

                   最近一个月平均   最近三个月平均   最近六个月平均   最近一年平均静
   行业名称
                     静态市盈率       静态市盈率       静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C39 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        32.23             31.20           29.33            28.27
     制造业

      注: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月平均   最近三个月平均   最近六个月平均   最近一年平均
   行业名称
                     滚动市盈率       滚动市盈率       滚动市盈率       滚动市盈率

C39 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         33.31             32.27           30.39            28.76
    备制造业

     注: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以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行业平均市盈
 率水平短期内较为平稳,长期呈现逐步抬升态势,本次发行价格 28.93 元/股对
 应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2.13 倍,不超过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
 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2.23 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33.31 倍,处于合理水平
 (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

      (4)发行人估值水平具有合理性和审慎性
     ①发行人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主要系不同细分
 行业的估值水平存在差异,剔除异常值及极端值影响后,发行人滚动市盈率低
 于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发行人属于
                                          11
“C 制造业-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所包含的上市公
司较多,由于不同细分行业公司的市场前景、发展路径、增长潜力等均存在较大
的区别,市场对其估值水平也各不相同。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计算行业平均市
盈率时采用行业市值/行业净利润的公式,因此部分亏损及市盈率极端值的异常
情况对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计算行业平均市盈率指标的影响较大。
    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披露的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中,剔除亏损及最新滚动市盈率超过 100 倍后的 375
家企业最新滚动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为 43.58 倍,中位数为 40.36 倍,均高于发
行人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扣非前及扣非后滚动市盈率。

   ②计算口径差异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指标数据计算说明》,其所发布行业平
均市盈率的计算基础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考虑
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如果按照同一口径计算,发行人 2022 年滚动市盈率为
35.57 倍,略高于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33.31
倍。

   ③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滚动市盈率的变动趋势情况
    2023 年以来,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滚动市盈率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1 月 3 日        2023 年 5 月 17 日    增幅
   静态市盈率             26.62                     32.23          21.07%
   滚动市盈率             27.66                     33.31          20.43%
    由上表可知,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滚动市
盈率较年初均呈现增长趋势,其中,静态市盈率增幅 21.07%,滚动市盈率增幅
20.43%,主要原因是 2023 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大,上市公司一季报不及预
期,经营业绩下滑,导致市盈率提升。

   ④2023 年一季度市场需求同比下滑,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化情况与行业趋势
一致,业绩下降幅度好于多数可比公司
    A.市场需求同比变化情况
    2022 年 1-3 月,行业延续 2021 年高景气度,液晶面板厂平均稼动率及面
板出货量均处于较高水平;从 2022 年第二季度开始,受全球地缘政治冲突、全


                                         12
球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增长乏力,消费持续疲软,消费电子终端品牌
客户受影响尤为突出,液晶显示行业景气度下降,下游市场需求下降。
    2023 年一季度各月面板出货量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亿片

        项目             1月                   2月                3月
       2022 年                   1.145                   1.04             1.125
       2023 年                    0.71                   0.77              0.94
       变动率                  -37.99%               -25.96%            -16.44%
    2022 年 1-3 月,国内液晶面板厂平均稼动率分别为 92.9%、86.1%和 90.2%,
而 2023 年 1 月,国内液晶面板厂平均稼动率仅为 64.7%,2023 年 2 月平均稼
动率较 1 月提升 10 个百分点,但均低于 2022 年同期水平。
    B.可比公司同比变化情况
    2023 年一季度,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营业收入          归母净利润
   605588.SH                 冠石科技                -37.92%            -24.68%
   301321.SZ                 翰博高新                -35.66%            -88.34%
   300128.SZ                 锦富技术                 63.93%         -634.51%
   002947.SZ                    恒铭达                11.96%             19.60%
   300602.SZ                    飞荣达                 2.62%            -40.37%
   001373.SZ                    发行人               -50.11%            -37.12%
    由上表可知,除恒铭达外,可比公司 2023 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均为同比下
降,发行人情况与可比公司经营情况基本一致,净利润下降幅度小于多数可比公
司。
    因此,发行人 2023 年一季度业绩同比下滑与行业发展趋势及可比公司情况
一致。

   ⑤2023 年以来市场需求回升趋势显著
    以京东方、华星光电、中电熊猫等为代表的中国大陆面板厂累计产线投资达
15,631 亿元,行业累计投资额巨大,行业发展前景广阔。2023 年 2 月 14 日,
面板行业龙头京东方发布公告,2023 年,LCD 产品将有机会迎来量价齐升,显
示行业将回归到正常的淡旺季波动。
    2023 年以来,行业需求呈现回升趋势,根据 CINNO Research 数据,2023
年 1 月,国内液晶面板厂平均稼动率为 64.7%,2023 年 2 月国内产线平均稼动

                                         13
率呈全线拉升态势,较 1 月水平平均大幅拉升超过 10 个百分点至 70%以上;根
据 WIND 数据,2023 年 1-3 月,各类面板出货量分别为 0.71 亿片、0.77 亿片
和 0.94 亿片,需求量回升显著。根据 Omdia 数据,受益于 LCD 电视、手提电
脑、显示器面板和智能手机 LCD 面板订单激增,全球显示面板厂家的总产能利
用率正从 2023 年第一季的 66%回升至第二季的 74%。
    发行人在新客户开发、新产品扩充、新区域经营等方面已制定多项举措保障
未来持续经营,未来经营业绩增长空间大,具体参见本公告“一/(二)/2/(2)
/⑩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增长空间大”的相关内容。

   ⑥发行人目前经营增长情况良好,二季度环比大幅增长,随着市场需求恢复,
预计 2023 年全年经营业绩不会大幅下滑
    2023 年一季度及半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指标均同比下滑,主
要原因是 2022 年一季度系行业发展高位,基数较高,具体原因参见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一/(四)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的
相关内容。
    预计 2023 年一季度、二季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二季度        2023 年一季度      环比增幅
    营业收入         21,962.77-23,462.77          14,537.23    51.08%-61.40%
     净利润            1,639.49-1,889.49            1,210.51   35.44%-56.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388.93-1,688.93            1,011.07   37.37%-67.04%
      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
                       1,280.03-1,580.03             819.97    56.11%-92.69%
  股东的净利润

    由上表可知,2023 年二季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环比均呈现
大幅增长的趋势。随着市场需求恢复,发行人在手订单金额增长较快,整体经营
情况良好,预计 2023 年全年经营业绩不会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形。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择
    本次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为冠石科技、翰博高新、锦富技术、恒铭达、飞
荣达、贝迪新材。其中贝迪新材未上市,2022 年数据未披露。

                                       14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具体比较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T-3 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水平比较情况
如下:

   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比较

                         2023 年 5 月                     2022 年
                         17 日(含当                             对应的静   对应的静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日)前 20 个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交易日均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扣非前     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倍)     (倍)

605588.SH    冠石科技       35.91          1.1167     0.8392      32.16       42.79

301321.SZ    翰博高新       19.42          -0.4373    -0.5979       -           -

300128.SZ    锦富技术        3.72          -0.2062    -0.2234       -           -

002947.SZ     恒铭达        20.57          0.8386     0.8422      24.53       24.42

300602.SZ     飞荣达        17.90          0.1672     0.0131     107.06     1,366.41

                         算数平均值                               54.58       477.87

                 算数平均值(剔除飞荣达)                         28.35       33.61

              翔腾新材                     0.9003     0.9208      32.13       31.42

 注 1: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nd;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翰博高新、锦富技术 2022 年业绩亏损;飞荣达 2022 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计算的静
 态市盈率属于明显异常值,故计算平均值时剔除;
 注 3:发行人 2022 年静态市盈率按照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发行价格 28.93
 元/股、发行后股本 6,868.6888 万股计算;
 注 4:可比公司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
 润/总股本(2023 年 5 月 17 日))。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28.9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
 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32.13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扣非后算数平均
 静态市盈率 33.61 倍(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


   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2023 年 5 月 17 滚动扣非前
                                                             对应的滚动 对应的滚动
                      日(含当日)前 EPS(元/ 滚动扣非后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EPS(元/股)市盈率扣非 市盈率扣非
                      20 个交易日均       股)                 前(倍) 后(倍)
                        价(元/股)

605588.SH    冠石科技       35.91          1.0418    0.7976      34.47        45.02

                                           15
301321.SZ     翰博高新           19.42      -0.6224        -0.8396            -        -

300128.SZ     锦富技术           3.72       -0.2458        -0.2386            -        -

002947.SZ      恒铭达            20.57      0.8683         0.8688        23.69       23.68

300602.SZ      飞荣达            17.90      0.1546         0.0329       115.78       544.07

                            算数平均值                                   57.98       204.26

                  算数平均值(剔除飞荣达)                               29.08       34.35

               翔腾新材                     0.8134         0.8021        35.57       36.07

  注 1: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nd;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滚动扣非前/后 EPS=2023 年第一季度及 2022 年后三季度前/后归母净利润合计/2023 年
  5 月 17 日总股本;
  注 3:翰博高新、锦富技术滚动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亏损;飞荣达滚动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
  计算的滚动市盈率属于明显异常值,故计算平均值时剔除;
  注 4:发行人滚动市盈率按照 2022 年 4-12 月及 2023 年 1-3 月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经审
  阅)、发行价格 28.93 元/股、发行后股本 6,868.6888 万股计算;
  注 5:可比公司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2022 年 4-12 月和 2023 年 1-3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3 年 5 月 17 日))。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28.9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
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 36.07 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扣非后算数平均滚动
市盈率 34.35 倍(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

    ③发行人具备较强的资产管理能力及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300128             锦富技术                   -31.79              -33.22                 0.54
   002947              恒铭达                    10.95                5.51                  6.16
   301321             翰博高新                     -5.60              6.92              14.46
   300602              飞荣达                      0.30               -5.37                 6.55
   605588             冠石科技                     6.34              14.55              26.45
             平均值                                -3.96              -2.32             10.83
             发行人                              16.11               25.37              30.05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础进行计算。



                                            16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平均值。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相对比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300128              锦富技术             4.44           4.18             5.11
  002947               恒铭达              3.76           4.93             5.02
  301321              翰博高新             4.68           7.66             7.96
  300602               飞荣达              3.84           3.80             3.98
  605588              冠石科技             8.87          12.91         10.86
             平均值                        5.12           6.70             6.59
             发行人                        8.33          10.56             8.48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高于多数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主要由于发行人偏光片、光学膜片与功能性胶粘材料的平均生产周期较
短,发行人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通过合理安排采购计划、采用“In-House”
模式快速交货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存货管理水平及管理效率,使得存货周转速度
较快。另外,发行人出于产能、生产经济性等因素考虑,部分订单通过贸易的方
式完成交付,以及时满足客户需求,提升了公司整体存货周转率。

    综上,发行人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

    ④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300128              锦富技术            4.27%         4.40%         3.25%
  002947               恒铭达             2.94%         2.75%         5.42%
  301321              翰博高新            0.74%         0.73%         0.62%
  300602               飞荣达             2.92%         3.10%         2.74%
  605588              冠石科技            1.37%         0.92%         0.75%
             平均值                       2.45%         2.38%         2.56%


                                     17
             发行人                       1.32%           1.10%        1.56%
   数据来源:各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半年报和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客户集中度差
异及公司规模差异等原因所致。

    锦富技术和飞荣达的销售费用率高于发行人,主要系该两家公司的产品类型
较为丰富、客户集中度较发行人低,为拓展公司业务,两家公司销售人员布局及
市场推广较多,销售人员薪酬、广告宣传费及业务推广费的金额和占比较高。

    恒铭达的销售费用率高于发行人,主要系恒铭达的公司规模大,销售人员数
量多,且其销售人员薪酬及奖金等金额也较高,平均薪酬明显高于其他同行业可
比公司。除此之外,恒铭达的运费较高,发行人于 2020 年开始将销售运费重分
类至营业成本,恒铭达则从 2021 年开始将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

    ⑤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300128              锦富技术        12.47%          12.00%           8.12%
  002947               恒铭达             8.19%       13.14%           9.72%
  301321              翰博高新            7.03%           4.82%        4.90%
  300602               飞荣达             7.00%           7.72%        6.86%
  605588              冠石科技            3.07%           2.37%        2.48%
             平均值                       7.55%           8.01%        6.42%
             发行人                       3.06%           2.17%        3.16%
   数据来源:各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和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
规模及管理规模差异所致,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而言,公司管理规模较小,人员
薪酬、折旧摊销及租赁费、办公水电等各项费用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相对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小,但管理团队行业经
验丰富,管理人员数量及薪酬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管理成本相对较低,故管
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相对较小;公司生产经营场地均为租赁取得,办公用固定


                                     18
资产金额较小,因此折旧摊销费用相对较小;另外,公司仅在 2020 年实施股权
激励,相对于可比公司而言,股份支付费用相对较低。

    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产品比较及发行人市场地位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结构或产品类型均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下:

    A、经营情况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2022 年的营业收入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冠石科技                          110,776.34                139,669.19
           翰博高新                          220,715.15                290,477.37
           锦富技术                          140,197.15                    97,216.02
            恒铭达                           154,775.92                113,016.95
            飞荣达                           412,451.09                305,800.87
            发行人                              80,385.94              129,295.97

 注:可比公司数据取自其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B、市场地位对比
  公司名称                                   市场地位
                 聚焦显示行业,半导体显示器件产品的收入占比及利润贡献逐年上升,与
冠石科技         京东方、彩虹光电、富士康、华星光电等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产品最终
                 应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海信、创维、苹果、三星等品牌。

                 是半导体显示面板企业及终端品牌商的重要合作伙伴,与京东方、群创光
                 电、华星光电、深天马、惠科等境内外显示面板制造商建立了合作关系,
翰博高新
                 终端客户覆盖华为、联想、惠普、戴尔、华硕、小米、一汽、比亚迪等品
                 牌。

                 在苏州、无锡、东莞、威海以及厦门等地建立生产、 服务基地,为苹果、
锦富技术         华星光电、LGD、富士康、海康威视、华为、京东方、海信、宁德时代等
                 企业提供产品及技术服务。
                 直接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上游产业链的制造服务商、组件
恒铭达
                 生产商,产品最终应用于多家知名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

                 主要从事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热管理材料及器件、基站天线及相关器件、
飞荣达
                 防护功能器件、轻量化材料及器件、功能组件等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

                                        19
  公司名称                                    市场地位
                售,并能够为客户提供相关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致力成为 ICT 领域新材
                料及智能制造领先企业。

                公司成为新型显示面板产业链公司重要的合作伙伴,目前已与 SDP、中
                电熊猫、明基友达、惠科股份、中强光电、仕达利恩、瑞仪光电、京东方
发行人          等诸多液晶面板制造龙头企业及产业链知名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产品最终应用于 LG、小米、夏普、戴尔、惠普、微软、华硕、创维、三
                星、华为、明基等知名品牌商。

    发行人产品包括各类规格的偏光片、光学膜片和功能性胶粘材料,均是新型
显示领域的关键组件,已经广泛应用于液晶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
脑、手机、穿戴设备、车载显示、工业控制及公共显示等各类光电显示产品中。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较而言,发行人更具备多品类供应优势,聚焦于主要显
示薄膜器件的研发、精密加工和销售,随着公司与客户合作的深化,公司可以实
现产品的横向延伸,帮助公司形成“单一产品切入——客户合作关系提升——新
产品延伸——多品类产品供应”的良性业务循环,进一步提升了客户粘性。公司
伴随客户不断成长,产品得到主要客户的一致认可,客户粘性不断提升,使得公
司实现持续发展并保持核心竞争力。

    另外,发行人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满足客户需求的核心生产工艺,具备成熟的
产品生产技术和设备研发能力,共拥有与生产工艺相关的专利 92 项,其中发明
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87 项,形成了自动分条技术、智能送料技术、高精度
成型技术、自动分拣技术、连续贴合技术、自动剥离技术、自动包装技术等一系
列核心技术;在设备研发方面,公司通过设备工艺改进,已实现主要产品的智能
化生产,在分条、上料、裁切、磨边、AOI 检测、清洗、包装等各主要工艺环节,
公司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发,进一步提高了精加工效率和产品质量一致性。

    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部分同行业公司未单独披露与发行人可比产品的毛利率数据,发
行人结合同行业公司数据可获取性,与其可比产品的毛利率对比分析如下:

    A、偏光片


                                         20
    报告期内,发行人偏光片产品的可比公司为冠石科技、翰博高新。

       公司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冠石科技                     -                      -         9.14%

     翰博高新                     -                      -        12.46%

      平均值                      -                      -        10.80%

      发行人                  5.94%                  8.33%        11.96%


    冠石科技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中均未单独披露偏光片的销
售收入、成本、毛利率等数据;翰博高新因战略调整缩减了偏光片业务规模,2020
年下半年起,已不再进行偏光片的生产和销售。

    2020 年,发行人自产销售偏光片毛利率为 11.96%,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
比业务的平均值,具体分析如下:

    a、冠石科技

    2020 年,冠石科技原料自购模式的毛利率为 9.14%,发行人自产销售模式
的毛利率为 11.96%,毛利率高于冠石科技。

    发行人 2020 年偏光片生产主要采用“In-House”模式,生产效率高,可以
快速向客户交付产品,具有成本优势,因此毛利率水平整体高于冠石科技。

    b、翰博高新

    2020 年,翰博高新偏光片业务收入为 1,575.11 万元。翰博高新因战略调整
缩减了偏光片业务规模,2020 年下半年起,已不再进行偏光片的生产和销售。

    2020 年,翰博高新偏光片毛利率为 12.46%,发行人毛利率为 11.96%,二
者偏光片毛利率水平总体较为接近,差异较小。

    B、光学膜

    锦富技术、翰博高新、贝迪新材销售的部分产品与发行人光学膜类似。贝迪
新材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基础光学膜毛利率与发行人较为接近,但锦富技术、翰博
高新均未单独披露可比产品的收入、成本、毛利率等数据。

    贝迪新材(未上市)的基础光学膜业务与发行人自产光学膜为可比业务,根
                                      21
据贝迪新材的招股说明书,其毛利率与发行人对比情况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         (%)             (%)         (%)            (%)        (%)

  贝迪新材      未披露         未披露            15.27            47.13        20.34         59.42

   发行人        14.27             36.55         16.42            33.89        16.88         39.04


    2020 至 2021 年,发行人自产光学膜毛利率分别为 16.88%和 16.42%,总
体较为稳定,波动不大,贝迪新材基础光学膜片毛利率分别为 20.34%和 15.27%。
2020 年,发行人光学膜毛利率低于贝迪新材,主要系贝迪新材光学膜原材料更
多选用国产品牌,采购单价较低,2021 年发行人毛利率略高于贝迪新材,差异
较小。2022 年,贝迪新材未披露光学膜毛利率数据。

    C、功能性胶粘材料

    锦富技术、恒铭达、翰博高新、飞荣达、冠石科技销售的部分产品与发行人
功能性胶粘材料类似,但锦富技术、翰博高新均未单独披露可比产品的收入、成
本、毛利率等数据。

    2020 年以来,发行人功能性胶粘材料毛利率总体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具
体情况如下:
    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恒铭达                      36.49%                         30.23%                         41.65%
   飞荣达                      18.86%                         19.05%                         24.03%
  冠石科技                                 -                              -                  26.52%
   平均值                      27.68%                         24.64%                         30.73%
   发行人                      34.97%                         30.66%                         31.16%

    注:飞荣达 2020 年和 2021 年毛利率为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热管理材料及器件和防
护功能器件三类产品毛利率,2022 年飞荣达未披露防护功能器件毛利率,因此 2022 年毛
利率仅包括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热管理材料及器件两种产品。

    2020 年,发行人功能性胶粘材料毛利率低于恒铭达可比产品,主要原因是,
恒铭达主要产品应用于苹果、华为、谷歌等高端品牌,其手表、手机类等产品毛
利率较高;2021 年及 2022 年,发行人功能性胶粘材料毛利率与恒铭达可比产

                                               22
品基本接近。

    飞荣达可比产品毛利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2020 年飞荣达委外
加工成本较 2019 年提升较多,毛利率下降,2021 年以来,其投资建设的新园
区逐步投入使用,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厂房及设备折旧、人工等成本分摊较多,
毛利率下降。

    2020 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冠石科技高端手机功能性器件产品订单大
幅减少,导致毛利率大幅下降,低于发行人功能性胶粘材料毛利率。

    综上,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未来发行人毛利率具备较大的上升空间。

    ⑧发行人具备较强的成本管控及持续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每股收益显著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300128      锦富技术            -0.21       -0.22     -0.32    -0.32      0.02        0.01

002947      恒铭达               0.84        0.85     0.19       0.46     0.86        0.63

301321      翰博高新            -0.44       -0.60     1.03       0.72     1.34        1.19

300602      飞荣达               0.19        0.01     0.06     -0.26      0.42        0.27

605588      冠石科技             1.12        0.84     1.62       1.38     1.66        1.59

           平均值                0.30        0.18     0.52       0.40     0.86        0.74

           发行人                1.20        1.23     1.56       1.58     1.27        1.40

 注: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nd

    ⑨发行人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在工艺创新、产品性能及质量保障、生产效
率等方面均达到或优于行业主流技术水平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是“高性能光学膜智能制造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
“南京市创新型领军企业”、“南京市 2021 年度培育独角兽企业”及“南京市
2022 年度培育独角兽企业”,历来十分重视对生产工艺的研发投入,通过不断
的工艺改进,进一步提高薄膜器件的精加工效率和产品良率。

                                            23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和应用实践,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满足客户需求的核
心生产工艺,具备成熟的产品生产技术和设备研发能力。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发行人共拥有与生产工艺相关的专利 92 项,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87 项,形成了自动分条技术、智能送料技术、高精度成型技术、自动分拣技术、
连续贴合技术、自动剥离技术、自动包装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在设备研发方
面,公司通过设备工艺改进,已实现主要产品的智能化生产,在分条、上料、裁
切、磨边、AOI 检测、清洗、包装等各主要工艺环节,公司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发,
进一步提高了精加工效率和产品质量一致性。

     随着下游终端显示产品逐步向轻薄化、高清化等趋势发展,终端用户对产品
品质要求越来越高,发行人不断攻克工艺难题,通过上述核心生产工艺的成熟运
用,能够适应显示行业制程不断提高的标准,为公司实现高质量、高效率生产及
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提供了技术保障。

     ⑩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增长空间大

     随着行业景气度逐步恢复,市场需求逐步回升,发行人在新客户开发、新产
品扩充、新区域经营等方面已制定多项举措保障未来持续经营。

     A、发行人保障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措施

     a、加大主要面板厂及其产业链的开发力度,增加合作客户及合作品种的数
量

     目前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的主要企业包括京东方、华星光电、惠科股份、
彩虹股份、乐金显示(韩国)、夏普(日本)、群创光电(中国台湾)、友达光
电(中国台湾)等,2021 年,上述主要企业面板出货量占全球面板出货量的比
例超过 90%。

     2021 年,全球主要面板厂的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24
    上述主要面板企业中,发行人已与友达光电、惠科股份、中电熊猫、夏普、
京东方、乐金显示等企业或其产业链公司进行了规模化合作;另外,发行人已通
过群创光电的客户认证,并开始进行小批量送货,预计 2023 年可实现量产供货。

    随着市场需求的逐步回升,发行人凭借较强的工艺及质量优势、服务客户的
能力等,加大主要面板厂及其供应链的开发力度,一方面,扩大与现有客户及其
产业链的合作范围,包括产品类型、机种份额、新的产业链开发等;另一方面,
增加直接合作的面板厂的数量,以提升经营规模、扩大市场份额。

    b、结合市场需求,扩充车载等高附加值产品线

    相对于电视、显示器等产品,车载显示屏对产品工艺、技术及品质要求更为


                                  25
严苛,因此其附加值也更高。

    一般情况下,单辆车需要 2 片显示屏,随着全球面板多屏化发展以及新能源
汽车市场需求大幅增长,单辆车三屏或四屏渗透率将持续增长,预计 2025 年车
载显示面板出货量可达 2.26 亿片,预计市场需求 128 亿美元。

    发行人在光电显示器件的裁切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共
拥有与生产工艺相关的专利 90 项,其中发明专利 4 项,实用新型专利 86 项,
形成了自动分条技术、智能送料技术、高精度成型技术、自动分拣技术、连续贴
合技术、自动剥离技术、自动包装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提高了精加工效率和
产品质量一致性,能够较好适应车载产品的严苛要求。

    截至目前,发行人正在进行 LG 车载产品的测试及验证,产品主要应用于宝
马、奔驰、奥迪等品牌车型,预计可于 2023 年内获得订单;另外,发行人还与
明基材料加强合作,拟共同开发京东方的车载产品。

    c、紧密跟踪部分面板及供应链产能往东南亚迁移的趋势,积极筹划东南亚
建厂,扩大经营区域

    截至目前,佳世达、瑞轩、纬创、友达、富士康、三星、LGD、璨宇等企业
均已在越南建立工厂,LGD、喜星等企业已在印度尼西亚建立工厂,发行人紧密
跟踪部分面板厂及其供应链企业将部分产能迁往东南亚的市场趋势,提前进行东
南亚市场调研,积极筹划东南亚建厂,就近服务当地产能需求,更大程度提升经
营规模。

    B、发行人相关措施的成效:在老客户中的竞争力较强,同时还在不断开发
新客户并陆续获得相应订单

    a、发行人与老客户积极沟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服务效率,在老客户中
的采购占比稳中有升,保持自身竞争力

    2019 年以后,发行人在主要客户中的采购占比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保证
了发行人较强的行业竞争力,具体如下:

  客户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6
  友达光电           0.12%              0.12%     0.09%         0.07%

   佳世达            1.23%              0.14%     0.23%         0.16%

   京东方            0.01%              0.08%     0.00%         0.00%

  惠科股份           0.50%              0.41%     0.00%         0.00%

  瑞仪光电           0.65%              0.66%     0.38%         0.30%




    b、发行人持续开发新客户并取得良好成效

    发行人具备较强的新客户开发能力,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数量持续增加,
分别为 116 家、142 家和 175 家。仕达利恩、SDP、惠科股份等均系发行人报
告期内新开发的知名客户,发行人于报告期内获得了该等客户的大额订单。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在偏光片、光学膜、功能性胶粘材料等各类产品上均
有新客户储备,发行人新客户的开发进展情况如下:

    I、偏光片

    i、日东光学某全球知名科技公司项目偏光片代工

    2022 年,发行人与深圳日东光学(系日东电工株式会社全资子公司,以下
简称“日东光学”)签订框架协议,拟为日东光学提供某全球知名科技公司项下
Pad 等系列产品偏光片的代工服务。

    发行人已通过日东光学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并就代工订单通过该全球知名科
                                   27
技公司认可,目前正在进行该全球知名科技公司面板供应商的送样,预计 2023
年上半年可与日东光学开展合作。后续发行人将会进一步开发该客户新机种,预
计可以为 2023 年经营业绩形成较好贡献。

       ii、明基材料新客户机种项目偏光片代工

       2022 年,发行人开发了明基材料新客户机种项目的偏光片代工业务,为该
客户提供 19.5 寸、27 寸、43 寸、55 寸、86 寸等多个规格电视机用偏光片成品
的代工服务,并已于 2023 年 1 月已开始量产交货,后续发行人将会进一步开发
该客户新机种。

       II、光学膜

       在光学膜方面,除原有笔记本电脑、电视机等领域产品外,发行人积极开发
车载、Mini LED、教育机、电竞等新领域,其产品附加值高,预计对发行人 2023
年经营业绩形成一定贡献。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通过认证的主要光学膜新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产品/应用领域            是否量产

        吉利德显示元器件(上海)有限
 1                                     车载光学膜                 2023 年 1 月量产
        公司

 2      深圳市兆纪光电有限公司         Mini LED                   2023 年 2 月量产

 3      土耳其 Arcelik.A.S             电视机                     2023 年 4 月量产

 4      宁波璨宇光电有限公司           笔记本电脑                 2023 年 1 月量产

 5      江苏欧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教育机 86 寸               2023 年 2 月量产

        深圳市世纪联合创新智慧娱乐     电竞多层次复合增光膜(27   2022 年底 43 寸小批量
 6
        传媒有限公司                   寸、43 寸)                试量产


       c、持续开发老客户的新产品并取得相应订单

       除成熟的老产品外,发行人还根据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情况,积极
布局新产品并向客户进行送样验证。

       2022 年,发行人陆续开发 MPD、DPP 三层结构复合膜(终端品牌为三星、
小米、LG 等)、MOP 双层结构复合膜(终端品牌为三星、小米等),环保型
扩散片(终端品牌为 LG)、COP 多层次复合增光膜(终端品牌为戴尔)、防窥

                                           28
膜等(应用于车载)、商用显示机等新产品,预计 2023 年能够持续获得订单,
新产品开发具有良好成效,新产品将为公司业绩提升提供新的增长点。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老客户中的采购占比稳中有升,市场竞争力较强,同时
各类产品的新客户开发也取得良好成效,未来业绩增长空间大。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总结

    A、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是“高性能光学膜智能制造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
“南京市创新型领军企业”、“南京市 2021 年度培育独角兽企业”及“南京市
2022 年度培育独角兽企业”,历来十分重视对生产工艺的研发投入,通过不断
的工艺改进,进一步提高薄膜器件的精加工效率和产品良率。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和应用实践,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满足客户需求的核
心生产工艺,具备成熟的产品生产技术和设备研发能力。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发行人共拥有与生产工艺相关的专利 92 项,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87 项,形成了自动分条技术、智能送料技术、高精度成型技术、自动分拣技术、
连续贴合技术、自动剥离技术、自动包装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在设备研发方
面,公司通过设备工艺改进,已实现主要产品的智能化生产,在分条、上料、裁
切、磨边、AOI 检测、清洗、包装等各主要工艺环节,公司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发,
进一步提高了精加工效率和产品质量一致性。

    随着下游终端显示产品逐步向轻薄化、高清化等趋势发展,终端用户对产品
品质要求越来越高,发行人不断攻克工艺难题,通过上述核心生产工艺的成熟运
用,能够适应显示行业制程不断提高的标准,为公司实现高质量、高效率生产及
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提供了技术保障。

    B、质量控制优势

    显示器件是液晶显示模组的重要组成部分,液晶显示模组直接影响终端产品
显示效果,终端品牌商对其产品功能、质量、品牌维护要求较高,因此对于显示
器件供应商的选择十分谨慎,尤其看重产品的品质及生产中的质量控制。



                                  29
    自成立以来,公司严把产品质量关,建立了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
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GB/T 19001-2016/ISO9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ISO14001:2015)》《IATF 16949:2016》等多个体系
认证;公司质量控制贯穿供应商管理、原材料采购、生产管理、销售等全过程,
制定了《生产和服务控制程序》《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等一系列质量管控
制度,同时针对不同产品制定了不同工序的检验标准和作业指导书,覆盖了进料、
加工、检测、包装等主要工序,为产品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凭借可靠的质量控制过程及稳定的产品质量,公司现已通过 SDP、中电熊
猫、明基友达、惠科股份、中强光电、仕达利恩、瑞仪光电、京东方等诸多液晶
面板制造龙头企业及产业链知名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认证,产品质量获得客户的广
泛认可,为今后业务拓展、长久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C、多品类供应优势

    公司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随着终端消费电子产品迭代速度的加快,客户对
其供应商在产品多样性、质量要求、交付周期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产
品包括偏光片、光学膜片和功能性胶粘材料等,是液晶显示模组的主要零部件,
具有为客户提供多品类产品的供应能力。

    随着公司与客户合作的深化,公司可以实现产品的横向延伸,帮助公司形成
“单一产品切入——客户合作关系提升——新产品延伸——多品类产品供应”的
良性业务循环,进一步提升了客户粘性。公司伴随客户不断成长,产品得到主要
客户的一致认可,客户粘性不断提升,使得公司实现持续发展并保持核心竞争力。

    D、客户服务及客户资源优势

    显示行业的客户对其供应商的认证非常严格,会全面考察供应商的产品质量、
公司信誉、供应能力、财务状况、产品价格和社会责任等各个方面,认证时间较
长。同时,客户实际订单一般具有多规格、多批次、开发周期短、更新迭代快等
特点,这对显示器件生产企业的客户服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公司技术团队与客户沟通服务响应速度快,随时可
根据客户提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调用相关专业人才和资源,为客户提供满意的

                                  30
产品和方案,并根据客户测试后的要求进行快速调整,同时亦可保证大批量生产
供应,从而满足客户高标准需求。

    经过多年专业化发展,公司凭借良好的工艺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及快
速响应等服务能力,满足不同客户大批量、多种类的快速交付需求,积累了 SDP、
中电熊猫、明基友达、惠科股份、中强光电、仕达利恩、瑞仪光电、京东方等大
批稳定且优质的客户资源,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规模化优势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偏光片卷材、光学膜卷材以及胶带卷材等,上游供应商
一般在行业经营多年,拥有完备的专利技术,因此具有较强的议价和渠道控制能
力。下游液晶显示模组厂商及产业链公司一般采购规模较大,对其供应商大规模
供应及稳定性要求较高。行业内后端加工厂商需要通过长期发展,达到一定规模
和加工能力,才能与上下游企业进行紧密合作。

    凭借良好的制程管控、严格的质量控制等优势,公司在行业内逐步建立了良
好的口碑和知名度。目前,公司已与明基材料、友辉光电、LG 等行业内材料供
应商形成了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凭借规模化的采购需求和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
了稳定的原材料采购渠道,通过自身对产品的深刻理解,通过对不同原材料的组
合,可以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需求。

    综上所述,发行人按照 28.93 元/股定价与行业估值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1,717.1722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其中网上发行
1,717.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87%。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31
500 股的余股 222 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6,868.6888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
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8.93 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总额为 50,176.47 万元,根据本次
发行价格 28.93 元/股和 1,717.1722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
额为 49,677.79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5,444.4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
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4,233.36 万元,低于前述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总额,请投
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周四)      刊登《主板上市提示公告》
    2023年5月18日      披露《招股说明书》《网上路演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T-1日(周五)      披露《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3年5月19日      网上路演
     T日(周一)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23年5月22日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周二)      披露《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3年5月23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T+2日(周三)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
    2023年5月24日
                       的认购资金)
    T+3日(周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额
    2023年5月25日
    T+4日(周五)
                       披露《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2023年5月26日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

                                      32
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8.93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翔腾新材”;申购代码为“001373”。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3 年 5 月 22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3 年 5 月 1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
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1,717.15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3 年 5 月 22 日(T 日)9:15-11:30、
13:00-15:00)将 1,717.1500 万股“翔腾新材”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


                                     33
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
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
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
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7,000 股,同时不
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3 年 5 月 1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T 日)申购多只新
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
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3 年 5 月 22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3
年 5 月 24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
限 17,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
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
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
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
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
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
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34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3 年 5 月 1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T 日)申购多只新
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
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23 年 5 月 22 日(T 日)
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3 年 5 月 22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
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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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结算系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
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3 年 5 月 22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
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
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3 年 5 月 23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
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T+1 日)披露的《江
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
签率公告》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3 年 5 月 23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
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T+2 日)披露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3 年 5 月 24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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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3 年 5 月 24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
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
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但
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而放弃
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光大证券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0%,即 515.1516 万股。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 2023 年 5 月 26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
定的证券账户。

    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
请见2023年5月26日(T+4日)披露的《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四、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的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首发承销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


                                  37
规定,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
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将对相关事项
进行调查处理。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3年5月25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
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
者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
监会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
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
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
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3年5月26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 21 号

                                  38
联系人:蒋悦
联系电话:025-83531005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人:权益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52523613、52523077




                               发行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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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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