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腾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7-0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翔腾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腾新材”、“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翔腾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翔
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5 号),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17.172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8.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6,777,917.46 元,
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42,333,640.93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55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
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使
用募集资金。
根据《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少于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拟使用募集 实际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资金 资金
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
1 30,068.47 30,068.47 24,125.36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08.00 12,608.00 12,608.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7,500.00
合计 50,176.47 50,176.47 44,233.36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的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
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主体
公司。
(三)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种类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
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
(五)投资期限
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八)授权情况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行使本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选
择适当时机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
部门具体经办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现金管理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审慎选
择投资品种。
2、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投资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的流程、审批,规范运作。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并向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前提下进行,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减少资金闲置,能够有效
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翔腾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腾飞 陈姝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