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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腾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7-05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2,890,435.70 元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2,531,070.38 元,合计人民币 35,421,506.08 元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5 号),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17.1722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28.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6,777,917.46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442,333,640.93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55 号”
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
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预计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际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       30,068.47             30,068.47             24,125.3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08.00             12,608.00             12,608.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7,500.00
                合计                  50,176.47             50,176.47             44,233.36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
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6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32,890,435.70元。 拟置换金额为32,890,435.70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                  32,890,435.70              32,890,435.70

                   合计                            32,890,435.70              32,890,435.70



    (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15日,公司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2,531,070.38元
(不含税),拟置换金额为2,531,070.3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类别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                   -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773,584.90      1,773,584.90
       3   律师费用                                              471,698.11        471,698.11
       4   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                   -
       5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                              285,787.37        285,787.37
                       合   计                                 2,531,070.38      2,531,070.38



    综上,截止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5,421,506.08 元。
    上述预先支付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1414 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作出了安排,即“若本次股票
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
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方案与上述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募
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已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通过自筹资金按照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进行了预先投入及支付
了部分发行费用。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32,890,435.70 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2,531,070.38 元,合计人民币 35,421,506.08 元的
自筹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本次募资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出具了天衡专字(2023)
01414 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翔腾新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
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预先支
付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
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五)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