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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纬科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2023-06-0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认真、
审慎地核查了华纬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
事项,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公
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
 1                                             20,000.00        20,000.00
      面处理技改项目
      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
 2                                             18,520.00        18,520.00
      线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4,900.00        4,900.00
                     合计                      43,420.00        43,420.00
     三、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的目的及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募投项目中“新增年产 8000 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
目”、“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均在
建设过程中,部分款项已签订合同,结算方式是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为切实
履行合同约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拟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应款项。具体操
作流程如下:

     1、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
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
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3、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
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
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及时以邮
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4、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设备及工程等款项;

     5、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将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支付,银行
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利息将转到募集资金专户中;

     6、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
资金专户;
    7、保荐机构和保荐机构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机构代表
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
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
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
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
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
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经
审核,监事会认为: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
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和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期间,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
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
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赵 宏、金 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