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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纬科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7-0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慎地核查了华纬
科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
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
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三)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超过额度需要及时提交公司
权利决策机构审批。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且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会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品种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
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
公司认为进行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率,为股东创造更
大的收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
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资金状况,使用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有助于提高闲
置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有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收益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
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保荐机构对华纬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赵 宏、金 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