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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纬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8-18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
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的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 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
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
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
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 行的相
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