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11-14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750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47,7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2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32,220,000 股,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28,88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97,307,7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026%;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1,572,2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974%。
自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
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
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持有人作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序 限售股份持有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号 人名称
首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发行的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 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 配
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 售限售股持有人 于
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2023 年 5 月 16 日取得
首次公开发行 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 公司限售股份, 截 止
1 网下配售限售 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 2023 年 11 月 16 日,该
股持有人 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 批股东承诺已履 行 完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毕,自取得公司限售股
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647,737 股,占发行后 份之日起 6 个月内未进
总股本的 0.50%。 行转让。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做出其他关于股份限售的
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四);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 647,73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502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750 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 限售股占公司总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类型
总股数(股) 本比例 数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 647,737 0.5026% 647,737 0
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总股本比 本次变动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股)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7,307,737 75.5026% -647,737 96,660,000 75.0000%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647,737 0.5026% -647,737 0 0.0000%
首发前限售股 96,660,000 75.0000% 0 96,660,000 75.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1,572,263 24.4974% +647,737 32,220,000 25.0000%
三、总股本 128,880,000 100.0000% 0 128,880,000 1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