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 断,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以 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我们参与了本次董事会的全过程,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聘任、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季建阳、沈玉平、万峰、王洋 2023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