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2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临 2023-024)。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临 2023-030),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及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圆路 1 号广州圆大厦 32 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周奕丰 (六)会议出席情况: 1、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 74 人,代表股份 268,602,6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60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0,936,92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8.03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17,665,7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658%。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73 人,代表股份 44,656,3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3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6,990,55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86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17,665,7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5658%。 3、公司 5 名董事、3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第一创业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宋垚先生列席会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吴涵律师、 侯玉振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七)其他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股 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对 2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2、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 2022 年度工作述职。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无否决 和修改议案的情况,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64,920,3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91%;反对 3,2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15%;弃权 428,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0,974,0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541%;反对 3,25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870%;弃权 428,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89%。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64,920,3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91%;反对 3,2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15%;弃权 428,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0,974,0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541%;反对 3,25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870%;弃权 428,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89%。 3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64,830,3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56%;反对 3,20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49%;弃权 562,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0,884,0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526%;反对 3,20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73%;弃权 562,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01%。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64,920,3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91%;反对 3,11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14%;弃权 562,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0,974,0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541%;反对 3,11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58%;弃权 562,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01%。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65,215,7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391%;反对 3,23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39%;弃权 153,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4 同意 41,269,4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156%;反对 3,23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11%;弃权 153,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33%。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64,830,3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56%;反对 3,20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49%;弃权 562,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0,884,0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526%;反对 3,20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73%;弃权 562,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01%。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64,830,3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56%;反对 3,20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32%;弃权 567,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0,884,0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526%;反对 3,20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773%;弃权 567,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01%。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 (八)审议通过《关于支付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64,844,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008%;反对 3,19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81%;弃权 567,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0,897,9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837%;反对 3,19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61%;弃权 567,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01%。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64,920,3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91%;反对 3,11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14%;弃权 562,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0,974,0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541%;反对 3,11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58%;弃权 562,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01%。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表决程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 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6 同意 41,158,9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682%;反对 3,20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73%;弃权 287,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1,158,9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682%;反对 3,20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73%;弃权 287,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4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一)。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65,172,4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229%;反对 3,2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0%;弃权 153,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1,226,1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187%;反对 3,2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80%;弃权 153,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33%。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二)。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65,172,4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229%;反对 3,2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0%;弃权 153,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1,226,1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187%;反对 7 3,2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80%;弃权 153,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33%。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65,239,7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80%;反对 3,20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49%;弃权 153,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1,293,4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694%;反对 3,20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73%;弃权 153,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33%。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吴涵律师、侯玉振律师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 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 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备查文件 1、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8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