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23-05-30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3-042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4 号)核准,紫光国芯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5 亿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 12,123,367.9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7,876,632.08 元。
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47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
专户存储管理,并会同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和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6)
和《关于 开立募集 资金专 户及签 署募集 资金监管 协议的 公告》(公告 编号:
2023-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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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招 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10909514610902 存续
北京分行
招 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10909514610808 存续
北京分行
平 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5177047410005 存续
北京分行
招 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 755919450410816 存续
深圳分行
招 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 755919450410881 存续
深圳分行
平 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 15783286490081 存续
深圳分行
平 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15151617180066 本次注销
北京分行
招 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110902176310502 本次注销
北京分行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微转债”2023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原由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同芯微”)作为实施主体的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并将拟投入上
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收回,变更投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
司的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与同芯微归还的全部募集资金(人民
币 10.5 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的差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在《中 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根据上述决议,同芯微已将拟用于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 亿
元本金及相关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全部归还,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两个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1515161718006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110902176310502)将不再
使用,为便于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同
芯微、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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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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