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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23-06-21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
施

     (一)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1 年 2 月 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作出《关于对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1]第 18 号),主
要内容如下:
     “2019 年 12 月 17 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本次股份
回购期限届满,你公司未回购公司股份。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
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整改措施
    公司对上述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有关情况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
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有关业务的深入学习,总结相关经验与教训,提升规范运作
意识,并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运作指引的学习,
加强对业务规则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业务素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