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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10-11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3-116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149,127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 , 即

186,023,320.40 元=3,720,466,408 股×0.05 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
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0.049837 元/股=186,023,320.40 元÷
3,732,615,535 股。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837。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9 月 8 日的《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因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预案披露时的 3,732,795,935 股减至 3,732,615,535
股,减少股本 180,4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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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2,149,127 股后的 3,720,466,4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0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10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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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6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600             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1*****159                        张亚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10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已发行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沃西大道 219 号
    咨询联系人:吕逸芳、王语彤

    咨询电话:0575-86255360
    传真电话:0575-86563888-828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3
    2023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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