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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0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库存股,后续根

据公司发展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将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动
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 40,000 万元,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
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鲍恩斯、石建辉、潘亚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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