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21,440.44万元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2023-09-28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133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
行申请21,440.44万元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9 月 27 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3 年第九
次临时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 21,440.44 万元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为缓解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公司”)
资金压力,压降融资成本,同意红河公司以泸西-弥勒-开远支线管输费收费权质押,向农业
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 21,440.44 万元贷款用于置换存量贷款,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红河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天然
气公司其他股东云能创益股权投资基金未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
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然气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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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0594879255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念锋
注册资本:壹拾玖亿零肆佰伍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成立日期:2013 年 01 月 08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01 月 08 日至 2063 年 01 月 07 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 690 号金鼎科技园内二号平台 B1 栋 4 楼 410
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的开发;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天然气的销售;燃料油 M100、燃
料油 280、燃料油 380(成品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52.51%的股权,云能创益股权投资基金持有 47.49%的股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红河公司为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0MA6K7N4E7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毓秀路湖畔花园二期
法定代表人:丁章克
注册资本:3510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9 月 21 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的销售、运营;天然气项目咨询和工程建设;设备、物资的采购、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天然气公司持有红河公司 100%的股权 。
红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红河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总资产 55,875.93 54,839.09
2
负债总额 31,318.76 32,153.75
净资产 24,557.17 22,685.34
营业收入 1,385.91 3,286.96
净利润 -652.69 77.92
注:上述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额度:21,440.44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
终实际签署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红河公司本次以泸西-弥勒-开远支线管输费收费权质押,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
21,440.44 万元贷款用于置换存量贷款,有利于缓解红河公司资金压力,压降融资成本,天
然气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需要。
天然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红河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红河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缓解红河公司资金压力,压降
融资成本,红河公司本次以泸西-弥勒-开远支线管输费收费权质押,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
申请 21,440.44 万元贷款用于置换存量贷款,天然气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
合天然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天然气公司为红河公司本次向农业银行弥勒市支行申请 21,440.44 万元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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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432,353.44 万元(含本
次担保,含双重担保),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66.03%;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27,207.62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9.43%。
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拟签订的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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