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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能投: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16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178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下午2:30至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
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满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
数为607,640,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95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3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为
599,527,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14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13,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812%。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投票 的 中 小 股 东 及股 东 代 表 共17 人, 代 表 有 表 决权 的 股 份 数 为
8,113,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2%。其中: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
投票;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13,22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8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1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607,621,494      99.9969%        19,100          0.0031%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8,094,120       99.7646%       19,100          0.2354%      0          0.0000%
决情况2
    注:1.“比例”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下同。
    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下同。
    刘希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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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86,394,059股)、云南能
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02,649,23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1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118,157,405    99.6291%        439,900      0.3709%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7,673,320      94.5780%       439,900      5.4220%        0          0.0000%
决情况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刘涛、朱智程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
有效。
    法律意见全文见2023年12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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