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独董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23-12-09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2022年末,公司连续聘用信永中和已超过8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公司需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为保证年报审计工
作的高质量完成,实现年审机构的平稳过渡,根据上述关于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近日向上级国资管理机构报告,并已取得批复,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
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按其要求公司将在一年内(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计
机构轮换工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
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好谦、杨向红、李小军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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