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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光软件: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5-20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7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定于
2023年6月6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上
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6月6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3 年 6 月 6 日 ( 星 期 二 )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1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远光软件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审议《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3.00                                                         √
              议案》

    4.00      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
     案
              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5.00                                                   应选人数(2)人
              案》
    5.01      选举朱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2      选举林武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

                                  2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5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20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第1项议案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第2项议案仅选举一名监事,均不适用累
积投票制。第5项议案选举两名非独立董事,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关联股东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陈利浩先生、黄笑华先生回避表决
第3项议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回避表决第4项议案。
    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属于
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
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及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5
    传真号码:0756-3399666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
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6-6298628
    联系人:周海霞、刘多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4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远光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
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
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1.00                                               √
             董事的议案》
             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00                                               √
             的议案》
             审议《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
   3.00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
   4.00                                               √
             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5.00                                                    应选人数(2)人
             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朱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
   5.01                                               √
             独立董事
             选举林武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5.02                                               √
             非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

                                          5
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3”,投票简称:“远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7
    1.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6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3 年 6 月 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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