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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光软件: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22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9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信息提示:
    1.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送红股 2 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分配时间: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3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23 年 7 月 3 日。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方案具体内容
    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前景、资产状况以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以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5 元(含税)、送红股 2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相关说明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按照公司利润分配方
案的规定,本次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87,58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 红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587,580,000 股 ,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1,905,096,0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3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3 年 7 月 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份于 2023 年 7 月 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
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741                        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             00*****749                                 陈利浩

       3             08*****32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             00*****751                                 黄建元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送红股数
        股份性质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25,432,380           7.90      25,086,476       150,518,856         7.90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25,432,380           7.90      25,086,476       150,518,856         7.9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462,147,620          92.10    292,429,524      1,754,577,144       92.10
股

三、总股本              1,587,580,000      100.00       317,516,000      1,905,096,000       100.00

        注:以上表格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 1,905,096,000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1694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就上述调整事
     项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 3 号远光软件园
           咨询联系人:周海霞、刘多纳
           咨询电话:0756-6298628
           传真电话:0756-3399666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