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的通知(更正后)2023-05-20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8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暨投资者交流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6月7日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
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6月7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6月7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3年6月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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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重
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
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行政楼二楼205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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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
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7.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 √
议案
10.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均不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不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上述提案5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上述提案5至提案10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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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 登记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 1788 号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亿伦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 真:0577-65537858
电子邮箱:hfal002064@huafe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 1788 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一。
五、投资者交流会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3年6月7日(星期三)下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
2.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行政楼二楼会议
室;
3.公司拟参会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预约方式:参会投资者于2023年6月5日14:00-17:00通过电话、传真向本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
联系人:李亿伦
电话:0577-65178053
传真:0577-65537858
5.注意事项:
(1)证明文件:参与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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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和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参会投资者签署
《承诺书》。
(3)其他:与会投资者所有费用自理。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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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064”,投票简称为“华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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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东,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
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
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
摘要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
交易的议案
6.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
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
议案
7.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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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
案
9.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 √
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累积投票议案除外);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累积投票议案除外)。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
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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