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29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黑猫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吕梁市黑猫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黑猫新材料有限公司收购吕梁市黑猫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事项符合黑猫股份整体发展要求,有助于公司补强特炭产业链,
加速特炭整合新格局,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
响。本次交易价格依据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收购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黑猫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事项符合
黑猫股份特种炭黑业务板块的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安徽黑猫新材料
有限公司的资本运营实力,保持其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遵循自愿、
公开、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和长期规划,不会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
围,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独立董事:方彬福、虞义华、骆剑明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