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5-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轩高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浩 联系电话:021-23187070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赛德 联系电话:021-2318707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5 月 10 日
全面注册制下独立性要求、独立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董事制度改革及规则修订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所持
是 不适用
股份锁定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减少
是 不适用
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同业竞争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保证
是 不适用
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5、战略投资者大众中国出具的实施战略合作的相
是 不适用
应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22 年,存在以下中国证监会(包括派
出机构)对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
2022 年 7 月 21 日,国轩高科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证监局出具的
《关于对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
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2]15 号),
内容涉及:1、2020 年年报公司坏账准备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计提不够充分;2、2021 年公司与关联法
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到临时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披露标准时未及时披露;3、2020 年,公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司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后未及时披露;
4、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
展公告中,未对 1 名离职人员实施和披
露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导
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因上述行为对
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收到前述监管文件后,公司对相关事项
分析梳理,提出整改措施方案,逐项落
3
实,并已向安徽证监局递交了整改报告。
2022 年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因公司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崔 浩 陈赛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