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融 资租赁等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额 序 被担 度 担保 授信单位 担保期间 合同签订 号 保方 (万 方式 元) 《最高额保证合 恒丰银行 主债务合同 合肥国轩高科 同》(合同编号: 40,000.0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项下债务履 1 动力能源有限 2023 年恒银合高 0 公司合肥 保证担保 行期限届满 公司 保字第 010101 分行 日起三年 号) 中国农业 主债务合同 银行股份 《最高额保证合 合肥国轩科宏 约定的债务 13,500.0 有限公司 连带责任 同》(合同编号: 2 新能源科技有 履行期限届 0 合肥新站 保证担保 3410052023000227 限公司 满之日起三 高新区支 7) 年 行 自保证合同 签署生效之 日起至主债 招商局融 《连带责任保证合 务合同约定 15,000.0 资租赁(天 连带责任 同》(合同编号: 3 的债务人最 0 津)有限公 保证担保 CMCL-TJ-ZL- 后一期付款 司 2023-181-BZ-01) 义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 唐山国轩电池 起三年 有限公司 自保证合同 签署生效之 日起至主债 招商局融 《连带责任保证合 务合同约定 20,000.0 资租赁(天 连带责任 同》(合同编号: 4 的债务人最 0 津)有限公 保证担保 CMCL-TJ-ZL- 后一期付款 司 2023-178-BZ-01) 义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主债务合同 青岛银行 《最高额保证合 约定的债务 青岛国轩电池 10,000.0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同》(合同编号: 5 履行期限届 有限公司 0 公司瑞昌 保证担保 802172023 高保字 满之日起三 路支行 第 00041 号) 年 《最高额保证合 中信银行 主债务合同 同》(合同编号: 桐城国轩新能 10,000.0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项下债务履 (2023)信安银最 6 源有限公司 0 公司安庆 保证担保 行期限届满 保字第 分行 之日起三年 2375113A0027-a 号) 自每笔债权 合同债务履 上海浦东 行期届满之 《最高额保证合 发展银行 15,000.0 连带责任 日起至该债 同》(合同编号: 7 股份有限 0 保证担保 权合同约定 ZB9303202300000 公司南京 的债务履行 012) 分行 期届满之日 南京国轩新能 后三年止 源有限公司 主债务合同 项下每个单 广州银行 《最高额保证合 项协议签订 10,000.0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同》(合同编号: 8 之日至该笔 0 公司南京 保证担保 (2023)广银南京 债务履行期 分行 高保字第 340 号) 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自债务人在 《最高额保证合 苏州银行 各单笔主债 同》(合同编号: 南京国轩电池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务合同项下 9 3,000.00 苏银高保字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 保证担保 的债务履行 [320101005-2023] 栖霞支行 期限届满之 第[712806]号) 日起三年 主债务合同 项下每个单 广州银行 《最高额保证合 项协议签订 1 10,000.0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同》(合同编号: 之日至该笔 0 0 公司南京 保证担保 (2023)广银南京 债务履行期 分行 高保字第 339 号) 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自每笔债权 合同债务履 上海浦东 行期届满之 《最高额保证合 国轩新能源 发展银行 1 10,000.0 连带责任 日起至该债 同》(合同编号: (庐江)有限 股份有限 1 0 保证担保 权合同约定 ZB5806202300000 公司 公司合肥 的债务履行 022) 分行 期届满之日 后三年止 自单笔债务 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至 交通银行 全部主合同 《保证合同》(合 1 宜丰国轩锂业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7,500.00 项下最后到 同编号:36 2 有限公司 公司宜春 保证担保 期的债务履 (2023)H057) 分行 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 止 主债务合同 项下债务人 南京银行 《最高额保证合 江苏东源电器 每次使用授 1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同》(合同编号: 集团股份有限 6,000.00 信额度而发 3 公司南通 保证担保 Ec15718230705004 公司 生的债务履 分行 2) 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主债务合同 项下债务人 南京银行 《最高额保证合 南通国轩新能 每次使用授 1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同》(合同编号: 源科技有限公 3,000.00 信额度而发 4 公司南通 保证担保 Ec15718230705004 司 生的债务履 分行 6) 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3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亿元,其中外币合计不超过 21.00 亿美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70.00 亿元,其中外币合计不超过 20.00 亿美元;公司 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亿元,其中外币 合计不超过 1.00 亿美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 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各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与担保债权人签订 (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9)。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启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 59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 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 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 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 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 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 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 100%股权。 合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4,206,708.71 5,127,162.55 总负债 2,919,688.43 3,839,614.20 净资产 1,287,020.28 1,287,548.35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196,544.52 519,474.48 净利润 7,063.98 519.34 合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合肥国轩科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科宏”)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19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永根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技术开发区洋河路 111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 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间接持有合肥科宏 90%股权,合肥耀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合肥科宏 10%股权。 合肥科宏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3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210,452.45 442,529.82 总负债 167,517.37 383,823.81 净资产 42,935.08 58,706.01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61,914.89 106,838.24 净利润 310.68 11,310.93 合肥科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本次对合肥科宏按照 100%比例进行担保。合肥耀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 3、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国轩”) 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葛道斌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前新庄村南侧 1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 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 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电 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市政设施管理;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 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间接持有唐山国轩 100%股权。 唐山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444,488.15 491,821.78 总负债 344,603.47 392,458.47 净资产 99,884.68 99,363.30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55,979.58 48,362.84 净利润 20,420.57 -521.38 唐山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轩”) 成立日期:2016 年 1 月 6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汪卫东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新能源路 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生产,太阳能、风能可再生能源产品及设备、 节能型光电产品、电子产品、锂电电源、电动工具、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 销售及租赁(以上项目危险品除外),新能源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青岛国轩 100%股权。 青岛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452,835.15 394,731.09 总负债 349,561.04 292,357.55 净资产 103,274.11 102,373.54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14,502.14 20,777.15 净利润 13,088.54 -928.32 青岛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国轩”) 成立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池路 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销售;太阳 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 电动工具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间接持有桐城国轩 100%股权。 桐城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339,819.96 414,583.29 总负债 230,385.28 288,936.92 净资产 109,434.68 125,646.38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12,337.94 64,336.74 净利润 8,795.57 -177.10 桐城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能源”) 成立时间:2018 年 2 月 5 日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须湖路 15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电池、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 与销售;锂电应急电源、储能电池、电动工具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 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南京新能源 100%股权。 南京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3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491,590.34 585,913.89 总负债 329,028.12 421,157.27 净资产 162,562.22 164,756.63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58,831.40 147,306.21 净利润 3,636.05 2,194.41 南京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轩”) 成立时间:2015 年 04 月 01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时代大道 5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能系统的研 发、应用及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国轩 100%股权。 南京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594,599.10 570,357.99 总负债 303,297.27 278,347.16 净资产 291,301.84 292,010.83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30,752.34 51,335.45 净利润 3,673.66 709.00 南京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江国轩”) 成立时间:2017 年 5 月 5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兴无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城西大道 11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锂离子电池的研发、销售,新能 源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制造;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庐江国轩 100%股权。 庐江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573,369.72 913,011.64 总负债 439,361.74 774,673.73 净资产 134,007.98 138,337.90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26,777.78 76,587.33 净利润 10,741.22 4,329.92 庐江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宜丰国轩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丰国轩锂业”) 成立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章喜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凯扬路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产资源的收储、开采、选矿加工、研发、生产与销 售;来料加工、矿产品收购与贸易;其他矿产资源产业投资与管理;工业级碳酸 锂、电池级碳酸锂、硫酸锂等锂电池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水稳层等建 筑原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红砖、机制砖、瓷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锂矿尾泥及碳酸锂尾渣处理及利用;其他建材产品生产与销售;新能源技术 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宜春国轩锂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国轩锂业”)55%股权,宜春新锐融和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融投资合伙”)持有其 35%股权,宜春宜轩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其 10%股权。宜丰国轩锂业系宜春国轩锂业的全资子公 司。 宜丰国轩锂业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3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48,800.83 77,463.26 总负债 45,077.81 71,373.02 净资产 3,723.02 6,090.23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734.00 9,879.04 净利润 -1,226.48 2,361.17 宜丰国轩锂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宜春宜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新融投资合伙因其合 伙人之间签署的《合伙协议》相关约定,无法为宜丰国轩锂业提供同比例担保。 公司本次对宜丰国轩锂业按照 100%比例进行担保。新融投资合伙承诺将其持有 的宜春国轩锂业 35%的股权对宜春国轩锂业及其子公司融资授信担保风险承担 责任并承认公司对宜春国轩锂业及其子公司拥有绝对生产经营管理权。综上,宜 丰国轩锂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担保期限内公司对宜丰国轩锂业拥有绝对的生 产经营决策权,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确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10、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15 日 注册资本:5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开宇 注册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东源大道 1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252KV 及以下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智能数字化开关设备及配 套装置部件、电力变压器、岸电电源、轨道交通电气设备、船舶电气设备、充电 桩、节能环保电器及设备、箱式变电站及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太 阳能电站、风能电站、储能电站建设;太阳能电站、风能电站、储能电站配套电 气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变电站电力工程咨询、设计、总承包;充电 站的设计、总承包及运营管理;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电动车车载电源、车载充 电机、控制器、电动机、高压箱、电池箱类汽车配套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除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东源电器 100%股权。 东源电器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210,726.27 213,326.40 总负债 119,878.52 122,341.62 净资产 90,847.76 90,984.78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78,169.06 18,868.22 净利润 772.15 137.02 东源电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南通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新能源”) 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10 日 注册资本:57,36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开宇 注册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新世纪大道 116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动力电池、充电器、充电桩、储能装置及其管理系统、汽车零部 件、智能化成套高低压开关柜、节能智能型变压器、多功能一体化智能箱式变(站) 的研发、生产、销售;充电设施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电动汽车销售、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公司间接持有南通新能源 100%股权。 南通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3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194,957.21 228,843.46 总负债 139,366.05 171,197.21 净资产 55,591.16 57,646.26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70,265.89 57,077.16 净利润 -6,968.08 2,055.09 南通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 年恒银合高保字第 010101 号) 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2023 年恒银合授字第 0101 号《授信 额度合同》及其项下实际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含前述合同的修订和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4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 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 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 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 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0520230002277)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科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融资业务签订的一 系列业务合同。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商业 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等授信批 复项下其他可用中短期信用产品。 保证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13,5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MCL-TJ-ZL-2023-181-BZ-01、CMCL- TJ-ZL-2023-178-BZ-01) 债权人: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债务人: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签署的编号为 CMCL-TT-ZL-2023-181-RZ- 01 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全部附件)及其补充协议、修订文件 等。 主合同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签署的编号为 CMCL-TT-ZL-2023-178-RZ- 01 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全部附件)及其补充协议、修订文件 等。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基于主合同一、主合同二,保证合同担保的租赁物购买价款 分别为 15,000.00 万元、2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付款义 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 (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债权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前息、 到期及未到期租金、违约金、资金占用补偿金、提前还款补偿金、损失赔偿金、 滞纳金、名义价款及汇率损失;以及在主合同加速到期、提前解除或被认定为不 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债务人应当支付、返还或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款项; (2)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4)主合同项下及支付前述款项所涉及的全部税费、规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4、《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02172023 高保字第 00041 号)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路支行 债务人: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在债权确定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签订的一系 列业务合同。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额度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 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5、《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信安银最保字第 2375113A0027- a 号)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债务人: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 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 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 付的费用。 6、《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9303202300000012)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债务人: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 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之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 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广银南京高保字第 340 号、 (2023)广银南京高保字第 339 号) 债权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债务人一: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债务人二: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一签署的编号为(2023)广银南京授信字第 156 号的《授信协议书》及其修改或补充协议。 主合同二:债权人与债务人二签署的编号为(2023)广银南京授信字第 155 号的《授信协议书》及其修改或补充协议。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基于主合同一、主合同二,保证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 额均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之本金,以及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 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8、《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苏银高保字[320101005-2023]第[712806] 号) 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债务人: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在债权确定期间且在最高债权限额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一系列 业务而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 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迟 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 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9、《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5806202300000022)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 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之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 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10、《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6(2023)H057)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债务人:宜丰国轩锂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36(2023)H055 的《综合授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7,5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自该笔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c157182307050042、Ec157182307050046)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债务人一: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二:南通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一:债务人一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 A0457182307050021 的《最高 债权额度合同》及上述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主合同二:债务人二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 A0457182307050023 的《最高 债权额度合同》及上述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基于主合同一、主合同二,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 额分别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3,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被担保的债权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 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度合计为 人民币 5,526,521.10 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3,522,197.48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49.8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05,888.00 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66,188.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2.82%。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 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已签署的各项担保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