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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钢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2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和要求,我们
作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董事贾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因工作调整,何春生先生、贾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
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符合相关
规定。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春生先生、贾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
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本次董事长、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董事会更好的履行职责,经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补选季永新先生、钱洪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沙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经审查,季永新先生、钱洪建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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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补选季永新先
生、钱洪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黄   雄                    郭静娟                       黄振东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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