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和要求,我
们作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
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的,交易
形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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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黄 雄 郭静娟 黄振东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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