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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2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   静            曾繁华              张丹丹




                                                     2023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