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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港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3-09-22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9月9日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3),现
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
年9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9 月 25 日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9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11层江苏大港股份有
限公司11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收购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77.7%股
    1.00                                                        √
             权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9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21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时-5:00
时)。
    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讯地址:江苏镇江新区港
南路401号经开大厦11层),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
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9
月2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5)邮编:212132 传真号码:0511-88901188
    4、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联系人:吴国伟、刘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所 交 易 系 统和 互 联 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7
    2.投票简称:大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大
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关于收购镇江新纳环保材
  1.00     料有限公司 77.7%股权的议         √
           案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