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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洋:关于股东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23-08-09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08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收到
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优禾”)提交的《关
于提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湖南优禾作为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现提请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议案:
    1、《关于解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湖南优禾提议立即解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由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
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方式选聘新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
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湖南优禾作为持股比例 13.22%的股东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前述提
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且提案程序、
提案时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对上述议案履行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义务。
    因此,湖南优禾提请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在收到临时提案后及时将上述
议案予以采纳,并将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优禾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3.22%,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但公司收到提案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湖南优禾未
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证明文件、提案人关于提案符合《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的声明,因此,提案时间和程序不符合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上市公司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由股东大会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12.3.1
条及《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
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
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因此,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
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据此,在此
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流程无法完成。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对湖南优禾提出的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关于提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