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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阳节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3-023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项至第10项议案,第12项至第15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

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11号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鹿成滨先生

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出席情况:

                                       1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5,788,7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0.2678%。其中持股 5%以下(不

含董监高)中小股东 5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443,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5.4200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342,821,2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7.7067 %。

    (3)网络投票情况: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967,54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611%。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

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55,670,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8%;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

权 107,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55,521,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0%;反对 1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弃权 107,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55,521,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0%;反对 1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弃权 107,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55,521,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0%;反对 1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弃权 107,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2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22 年末总股本 506,332,586 股为基数,用未分

配利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

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348,567,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04%;反对 7,109,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83%;

弃权 111,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21,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

股东股份总数的 73.6872%;反对 7,109,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 25.9071%;弃权 111,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

份总数的 0.4058%。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54,968,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4%;反对 1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弃权 661,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622,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

股东股份总数的 97.0102%;反对 1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0.5800%;弃权 661,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

数的 2.4098%。

    (2)支付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4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54,964,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84%;反对 1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弃权 664,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619,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

股东股份总数的 96.9975%;反对 1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3
股份总数的 0.5800%;弃权 664,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

数的 2.4226%。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Luyang Unifrax Trading Company Limited 签署<独家经销

协议>暨公司产品(陶瓷纤维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耐亚太”)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奇耐亚太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268,356,270股,回避表决268,356,270股。

    表决结果:同意 87,078,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6%;反对 1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0%;

弃权 194,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9,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

股东股份总数的 98.7117%;反对 1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0.5800%;弃权 194,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

数的 0.7083%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Luyang Unifrax Trading Company Limited 签署<独家经销

协议>暨奇耐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奇耐亚太持有

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268,356,270股,回避表决268,356,270股。

    表决结果:同意 87,078,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6%;反对 1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0%;

弃权 194,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9,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

股东股份总数的 98.7117%;反对 1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0.5800%;弃权 194,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

数的 0.7083%。

    9、审议通过了《Unifrax Holding Co.与公司签署<主经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奇耐亚太持有

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268,356,270股,回避表决268,356,270股。

    表决结果:同意 87,078,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99.5956%;反对 1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0%;

弃权 194,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89,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

股东股份总数的 98.7117%;反对 1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0.5800%;弃权 194,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

数的 0.7083%。

    10、审议通过了《Unifrax Holding Co.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奇耐亚太持有

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268,356,270股,回避表决268,356,270股。

    表决结果:同意 86,998,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31%;反对 280,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7%;

弃权 154,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08,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

股东股份总数的 98.4168%;反对 280,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1.0218%;弃权 154,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

数的 0.561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5,521,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0%;反对 1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弃权 107,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宜兴高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控股股东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奇耐亚太持有

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268,356,270股,回避表决268,356,270股。

       表决结果:同意 86,916,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92%;反对 513,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8%;

                                      5
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926,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

股东股份总数的 98.1179%;反对 513,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1.8694%;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

的 0.0128%。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 选举 John Charles Dandolph Iv 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46,202,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30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7,856,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65.0690%。

    John Charles Dandolph Iv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2 选举Brian Eldon Walker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46,202,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30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7,856,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65.0689%。

    Brian Eldon Walker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3 选举Scott Dennis Horrigan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46,202,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30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7,856,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65.0690%。

    Scott Dennis Horrigan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4 选举Paul Vallis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46,202,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30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7,856,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6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65.0691%。

    Paul Vallis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5 选举Chad David Cannan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46,202,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30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7,856,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65.0692%。

    Chad David Cannan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6 选举鹿晓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46,262,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32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7,917,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65.2884%。

    鹿晓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 选举胡命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46,202,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30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7,856,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65.0688%。

    胡命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2 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46,202,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30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7,856,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65.0688%。

    李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3 选举朱清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46,202,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30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7,856,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65.0688%。

    朱清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5.01 选举 William Kaz Piotrowski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46,202,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30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7,856,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65.0692%。

    William Kaz Piotrowski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5.02 选举李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46,202,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30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7,85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65.0690%。

    李晓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公司《2022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 全 文 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为、张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8
1、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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