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3-11-16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陈海强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
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陈海强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独立董事陈海强先生作为征集人,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 2023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 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
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报刊或
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
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广东鸿图
公司股票上市时间:2006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证券代码:002101
公司法定代表人:但昭学
公司董事会秘书:曾文雯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 168 号
邮政编码:526108
联系电话:0758-8512658
传真号码:0758-8512658
公司网址:http://www.ght-china.com
电子邮箱:tml@ght-china.com、xiaoyun.huang@ght-china.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定<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16 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海强先生,其基本情 况如下:
陈海强,男,1979 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工
作,曾任广东中望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
务所合伙人,现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其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
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
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
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2023 年 4
月 19 日、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广东鸿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及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根据董事会审议的上述议
案及决议,形成了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制定<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 了本次征
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8 日期间每个工作
日的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
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秘办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
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秘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
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步骤 2 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 168 号
收件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526108
电话(传真):0758-851265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 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
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该审议事项投弃权票;选择
一项以上的,则征集人将认定本授权委托书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海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
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
票权报告书》《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
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
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
海强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广东鸿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
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1.00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制定<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3.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
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 受托人有
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