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宝股份”、“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238 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 并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作出了书面回复,现将有关回 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3,372.38 万元,同比增加 7.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91.25 万元,同比增加 54.31%;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833.02 万元,同比增加 362.77%。同时, 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228.47 万元,同比减少 376.44%, 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支付的材料采购款比收到销售货款增加额多 1.16 亿元, 及支付材料采购保证金 1.20 亿元影响所致。 (1)请结合各类业务收款模式、信用政策、客户结算周期、应收应付款项 变化情况和收入确认政策等因素,进一步说明本期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进一步说明本期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91.25 万元,与公司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28.47 万元差额 25,419.72 万元。本期净利润调整 1 至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净利润 8,191.25 加:资产减值准备 580.77 信用减值损失 -238.6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770.16 使用权资产折旧 172.15 无形资产摊销 409.3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18.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3.13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56.5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08.3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95.8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1.0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4.9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373.3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975.0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630.19 股份支付 786.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28.47 表 1:本期净利润调整至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情况表 1)报告期,公司各类业务收款模式、信用政策、客户结算周期和收入确认 政策未发生变化。 公司销售的模式主要分为两部分:赊销、现销两种。赊销的对象为国有央企, 如:通讯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商业银行(中行、农行、工行、建行、 交行、其他商业银行等),各地市民卡公司,各地一卡通公司,各地社保局,其 他国企。公司分析认为,以上客户实力雄厚、资信和诚信状况良好,所以销售模 式为赊销,信用政策依据客户的招标文件、合同等,确定为 1-6 个月的赊销账期, 个别客户由于无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会要求留置部分尾款作为质保金(期限 2 为 6 个月至 3 年)。现销的对象为上述以外的其他客户,公司分析认为,该部分 客户经济实力、资信和诚信状况难以预测,为了控制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公司采 用的销售模式为现销。 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对于国内销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实物已转移,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已转移,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 认收入。对于出口销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经商检、报关确认通关 后,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实物已转移,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已转移,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2) 报告期,公司应收应付款项变化情况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变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期末余额 2021 年期末余额 变动金额 变动率 应收账款 155,049,845.91 149,088,833.09 5,961,012.82 4.00% 应付账款 162,084,597.28 216,267,337.22 -54,182,739.94 -25.05% 表 2:公司应收应付款项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发生额 2021 年发生额 变动金额 变动率 销售商品、提供劳 1,136,946,533.53 1,042,312,282.14 94,634,251.39 9.08% 务收到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 917,156,307.83 706,122,739.86 211,033,567.97 29.89%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 184,624,408.54 65,901,153.75 118,723,254.79 180.15%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 -172,284,722.93 62,323,335.02 -234,608,057.95 -376.44% 现金流量净额 表 3:公司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表 如表 2、表 3 所示,公司报告期与上年相比: 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上年期末余额增加 596.10 万元(变动率 4%),应付 账款期末余额比上年期末余额减少 5,418.27 万元(变动率-25.0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9,463.43 万元(变动率 9.08%), 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21,103.36 万元(变动率 29.89%)。 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03,372.38 万元,同比增加 7.69%,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都增加,变动符合实际情况;购买 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和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同比减少,变动符合实 际情况。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额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 加额多 1.16 亿元。 ②报告期,受全球智能卡行业半导体产能不足的影响,主要原材料模块国内 市场出现供小于求的情况,为确保公司生产所需的核心原材料采购不受影响,满 足生产及客户需求,公司采取了两项主要措施:a 与长期战略合作供应商协商达 成一致,支付材料采购保证金 1.20 亿元;b 缩短部分应付账款账期。 综上,报告期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变动趋 势不一致以及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为, 报告期为应对模块材料的市场变化缩短部分应付账款账期及报告期支付材料采 购保证金,上述变动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恒宝股份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 及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降幅较大是合理的,我们实施的核查 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评价公司与现金流量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2、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原因; 3、获取各单位单体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对被审计单位的现金流 量表进行核对测试,对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现金流量表主表与补充 资料、现金流量表与财务报表附注之间勾稽关系; 4、对本期现金流量表数据与上期存在异常变动的进行比对分析和原因检查。 4 (2)请说明你公司制卡类、模块类、票证类产品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销售 量变动的匹配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制卡类、模块类、票证类产品营业收入变动与销售量变动情况如下表: 产品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率 营业收入(万元) 83,931.31 79,020.97 6.21% 制卡类 销售量(万张) 57,252 74,673 -23.33% 销售单价(元/张) 1.47 1.06 38.68% 营业收入(万元) 18,060.75 16,267.58 11.02% 模块类 销售量(万只) 48,736 39,396 23.71% 销售单价(元/只) 0.37 0.41 -9.76% 营业收入(万元) 252.95 530.18 -52.29% 票证类 销售量(万张) 3,341 3,021 10.59% 销售单价(元/张) 0.08 0.18 -55.56% 表 4:公司营业收入与销售量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制卡类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6.21%,销售量同比减少 23.33%,销 售单价同比增加 38.68%,营业收入与销售量变动趋势相反;模块类产品营业收 入同比增加 11.02%,销售量同比增加 23.71%,销售单价同比减少 9.76%,营业 收入与销售量变动趋势一致;票证类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52.29%,销售量同 比增加 10.59%,销售单价同比减少 55.56%,营业收入与销售量变动趋势相反。 公司各大类产品中包含的产品销售单价差异较大,各大类产品平均单价变动主要 受不同价格产品销售结构的影响。 综上,报告期公司制卡类、模块类、票证类产品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销售量 变动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恒宝股份 2022 年度制卡类、模块类、票证类产品营业收 入变动趋势与销售量变动是匹配的,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5 1、了解、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 2、对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对各月收入、成本、毛利率的波动进行分析, 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以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3、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发票、收发记录、 客户确认的结算单、资金收付凭证、海关记录等,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 4、结合往来款函证,对重大客户实施独立函证程序,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收发记录、客户 确认的结算单、海关记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 计期间。 问题 2:2022 年 12 月 26 日,你公司公开拍卖控股子公司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易”)51.102%股权,上海纪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纪升”)以 5,846.88 万元的价格拍得上述标的股权。评 估咨询报告显示,你公司持有一卡易 51.102%股份,在价值咨询基准日的权益价 值咨询结果为 5,846.88 万元,但因你公司对一卡易失去控制,评估机构无法获 取一卡易截至价值咨询基准日全部的财务资料、经营资料,本次评估咨询报告 不构成对被估值单位财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的保证。 (1)结合一卡易失去控制、评估机构无法获取一卡易完整财务资料及经营 资料等因素,说明上述交易作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或潜在 安排。 公司回复: 鉴于公司对一卡易失去控制,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优化 公司资产,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一卡易 51.102%股权。公 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方亚事”)对标的股权进行了价值咨询,评估 6 机构根据可获得的一卡易公开信息、在法定渠道披露的信息、历史审计报告及一 卡易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报送的截至价值咨询基准日最近一期资产负 债表及利润表等资料并结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分析,本次估值采用 了经分析判断将可使用的数据作为基础,结合咨询目的,在与历史年度审计报告 进行比对分析后,选取市销率作为估值比率,用市场法对委估标的进行了估值, 在评估采用基础数据可靠的基础上,体现估值结论的公允性。根据北方亚事出具 的《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咨询报告》(北方亚事 咨报字[2022]第 01-182 号),截至价值咨询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一卡易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咨询结果为 11,441.58 万元。公司结合咨询结果以及当前的 市场与行业情况,确定标的股权的首次拍卖底价为 5,846.88 万元(详见公司《关 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子公司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102%股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55)、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咨询报告》(北方 亚事咨报字(2022)第 01-182 号))。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委托的江苏保利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保利”)对公司持有的一卡易 51.102%股权进行公开拍卖。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收到关于本次公开拍卖的《成交确认书》显示,本次通过竞拍产生的最终买 受人为上海纪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纪升”),转让价格为 5,846.88 万元,较本次拍卖底价溢价 0%。经查询上海纪升公开信息,其主营范 围包括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经与上海纪升了解,上海纪升具备一卡易同 一行业的投资经验。同日,公司与上海纪升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详见《关 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102%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51.102%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截至回复日,上海纪升已向公司支付了本次股份转让全部交易款项,公司已 协助将其记载于一卡易股东名册、并完成一卡易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7 员变更程序,本次交易已全部完成(详见《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深圳一卡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102%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关于 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102%股权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7))。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进行价值咨询,并且采用了 公开拍卖方式成交,交易方式公开、公平、公正,首次拍卖底价参照资产价值咨 询报告,交易定价原则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 的相关情况公司已及时在监管机构规定的网站进行公告,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 议或潜在安排。 (2)上海纪升是否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 并说明股份转让款项的资金来源。 公司回复: 上海纪升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公司的 相关关联方。经了解,上海纪升股份转让款项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不涉及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主要股东。 (3)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对一卡易股权投资、上述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102%股权的议案》。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委托江苏保利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一卡易 51.102%股权, 8 上海纪升以 5,846.88 万元的价格拍得标的股权。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与 上海纪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日收到江苏保利支付的拍卖保证金 940.00 万元(转股权转让款),12 月 30 日收到上海纪升支付股权转让款 1,983.44 万 元。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持有一卡易股权的意图和目的发生变化,公司与上海 纪升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收到上海纪升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款 项 2,923.44 万元,占成交款的 50%,公司合理评估该交易极可能执行。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 有待售准则”)的规定,公司将持有的一卡易股权账面价值从“其他非流动产” 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根据持有待售准则中“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 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公司期末按照 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提了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469.50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付款安排,上述交易尾款尚未付清, 股权尚未交割,公司对于已收到的 2,923.44 万元股权转让款确认为负债计入“其 他应付款”科目。 综上所述,公司对一卡易股权投资、上述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恒宝股份对一卡易股权投资、上述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管理层与对子公司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合理性和 运行有效性; 2、查看了恒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 9 让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102%股权的议案》; 3、访谈恒宝股份高管及财务人员,对处置股权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 4、对股权受让方上海纪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访谈,了解恒宝股份 股权转让情况; 5、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判断股权处置会计处理 的准确性。 问题 3: 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账 面价值为 12,630.37 万元。报告期内,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少投资 3,639.65 万 元,确认投资损益-1,111.39 万元,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308.15 万元。请结合你 公司与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的《合伙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方 式,说明相关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等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与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恒毓”)签订 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收益的分配顺序为,扣除应承担支出后的可分配现金 应在合伙企业之间按出资比例分配,直到合伙人收回其全部实际出资额,如有余 额,余额的 80%将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各自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20%分配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报告期,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收到上海恒毓返还投资本金款 3,639.65 万元,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冲减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根据公司与上海恒毓签订的《合伙协议》,公司出资比例为 39.40%,其中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的表决为一人一票制,合伙人会议的 特殊事项,如修改合伙协议、对外担保等由除普通合伙人以外的全体合伙人一致 同意,一般事项为简单多数通过。综上,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具体执行合伙事 务,仅参与对上海恒毓的特殊事项的决策,而不具有控制权,公司对上海恒毓具 10 有重大影响,上海恒毓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上海 恒毓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 根据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规定:“《企业会 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一条: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 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 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根据上海 恒毓历年审计报告中利润表数据统计,截至 2022 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 8,529.59 万元,其他综合收益 1,779.28 万元(其中 1,241.33 万元已转入留存收益),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上海恒毓目前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公司预计可以收 回全部投资本金,公司很可能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的“如有余额,余额的 80% 将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各自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20%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 分配条款,公司按投资比例的 80%计算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截至 2022 年末应确认投资收益 2,719.77 万元,其他综合收益 560.83 万元(其中 391.27 元已转入留存收益),截至 2021 年末累计已确认投资收益 3,831.16 万元,本期 需确认投资收益-1,111.39 万元,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1,111.39 万元;截至 2021 年末累计已确认其他综合收益 252.68 万元,本期需确认其他综 合收益 308.15 万元,同时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08.15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对上海恒毓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 依据和金额真实、准确,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恒宝股份关于对上海恒毓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其他 综合收益的确认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 括: 1、对恒宝股份投资业务的关键内控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和测试,评价 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11 2、了解上海恒毓的经营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讨论上海恒毓的经营情况; 3、获取上海恒毓的财务报表,并对上海恒毓财务报表重要报表项目执行审 阅程序,并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4、获取并检查与收回投资本金相关的银行回单、银行流水记录、上海恒毓 本金返还合伙人决议,以确认公司实际收回投资本金的金额、时间及交易对方单 位信息; 5、复核管理层对上海恒毓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的会计核算方式判断, 并重新计算上海恒毓的投资收益。 问题 4: 报告期末,你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3,300.57 万元, 占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的 45.5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并分析说明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是否面临权属风险,相关固定资产办理 产权证书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影响你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对资产价值 的确认,你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报告期末,我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3,300.57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恒宝智能南京办公用房 32,034,060.37 恒宝润芯上海办公用房 100,360,155.58 恒宝润芯车位 611,507.15 合计 133,005,723.10 表 5: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固定资产表 恒宝智能南京办公用房为子公司恒宝智能购置房产,截至回复日,恒宝智能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号:苏(2023)宁建不动产权第 0013987 号。 恒宝润芯上海办公用房和车位为子公司恒宝润芯购买的资产,产权证办理因 12 涉及部门多、流程复杂,以及其他客观原因影响,推进缓慢,但不存在实质性障 碍,目前正在正常办理中,预计本年度可以办理结束。 综上,报告期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无权属风险,相关固定资产办理 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对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对资产价值的确认无影响。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构成汇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33,565.46 11,665.33 21,900.13 专用设备 41,373.53 35,012.71 6,360.82 运输设备 1,441.49 956.74 484.75 通用设备 2,930.98 2,459.00 471.98 合计 79,311.46 50,093.78 29,217.68 表 6:公司固定资产构成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 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 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 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公司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分析,识别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包括但不限于: (1)从公司外部信息来源来看,如果出现了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 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公司经营所处的经 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 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 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 额大幅度降低;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远高于其市值等,均属于资产可能发 生减值的迹象; 13 (2)从公司内部信息来源来看,如果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 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公司内部 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 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远远低于原来的预算或者预计金额、资产发生的营业 损失远远高于原来的预算或者预计金额、资产在建造或者收购时所需的现金支出 远远高于最初的预算、资产在经营或者维护中所需的现金支出远远高于最初的预 算等。 综上,报告期期末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未发现有明显的 减值迹象,期末未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恒宝股份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原因与公司实际情况相 符,相关固定资产的产权证书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未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开 展且不会对资产价值的整体确认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已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报表中予以披露,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 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对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进行监盘,查看固定资产状态、确认固定 资产是否真实存在; 3、 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的情况及原因; 4、检查公司财务报表中是否已充分披露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并复核披露金额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我们认为,恒宝股份期末的固定资产未有明显的减值迹象,期末未确认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对恒宝股份与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进行了解、穿行测 试与控制测试,评价与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14 2、获取固定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 核对是否相符,分析公司各类资产的成新率; 3、实地查看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执行监盘程序,并观察固定资产的使用 状态,结合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及状态,分析公司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复 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关注期后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情况。 问题 5: 报告期内,你公司对第一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48.04%。 (1)请说明你公司采购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并结合上述对比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对个别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近三 年主要供应商是否发生变化。 公司回复: 恒宝股份 楚天龙 东信和平 供应商 采购额(万 占年度采购 采购额(万 占年度采购 采购额(万 占年度采购 元) 总额比例 元) 总额比例 元) 总额比例 第一名 43,246.47 48.04% 58,702.04 48.49% 53,760.82 57.92% 第二名 4,591.59 5.10% 16,079.14 13.28% 6,801.31 7.33% 第三名 2,216.12 2.46% 8,926.93 7.37% 5,053.12 5.44% 第四名 1,678.57 1.86% 2,374.41 1.96% 3,858.12 4.16% 第五名 1,295.67 1.44% 2,208.90 1.82% 2,004.03 2.16% 合计 53,028.42 58.90% 88,291.42 72.92% 71,477.40 77.01% 表 7: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对比表 1)如表 7 所示,报告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总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58.90%,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楚天龙(股票代码:003040)和东信和平(股票 代码:002017))采购总额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第一 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48.04%,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采购额占 比,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会定期寻找和开拓新供应商和新的采购渠道,对主要材料引进多家 15 供应商,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同时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 度》对合格供应商采购进行管理,保证供应链的安全性及稳定性。 综上,公司对个别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 3)近三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部分发生变化,前五大供应商为制卡类和模块 类业务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其中两家持续保持在前五,其他三家供应商发生变动, 原因为购买材料种类不同导致。 (2)请说明你公司向第一名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公允性,第一名供应商是否 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公司采购定价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成本因素价格随行就市,公司制定了与采 购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报告期内有效执行。公司向第一名供应商采购原材料 主要通过询价、议价等方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价格系双方协商确定,采购 价格公允,符合供应市场行情。公司第一名供应商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 6: 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回复: 经公司核查,公司无认为应该说明的其他事项。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