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07-13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
项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与关联法人——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人民币 4,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本次增加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与莱宝光电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莱宝光电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
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及资源优势,有利于资源优化整合,促进专
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关联交易参考同类市场价格经交
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与莱宝光电之间增加预计发生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
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金额 9,000 万元,增加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 2023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金额变更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此外,考虑各种日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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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的类型可能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发生变化,我们同意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内,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业务之间
调剂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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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邹雪城
周小雄
翟洪涛
袁振超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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