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了解和核实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 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王跃生 高明芹 俞俊利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