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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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
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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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监事签署:
刘海涛 郝绍银 王庆东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