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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ST 天润                 公告编号:2023-035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恒润互兴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润互兴)所持有的首发后限售股70,808,332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4.69%。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于 2022年7月20
 日对公司立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公
 司股份。若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股权交割,将会导致违反上述相关规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
 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
 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近日,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公告》(重新一拍),
 案号均为(2021)粤01执972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19
 日10时至2023年6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http:// 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恒润互兴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70,808,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     本次涉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股东名称    股股东或     及股份     所持    司总     限售股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第一大股     数量       股份    股本     及限售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类型
             致行动人
广东恒润互                                                       2023 年    2023 年    广东省广
                         70,808,33   44.49             首发后
兴投资发展      是                            4.69%              6 月 19    6 月 20    州市中级
                         2           %                 限售股
有限公司                                                         日 10 时   日 10 时   人民法院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1、恒润互兴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
  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润互兴持有公司股份 159,165,254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0.54%;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 70,808,332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44.4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69%,本次拍卖如全部成交并过户完成后,将
  会直接导致恒润互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10.54%变更为 5.85%。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
  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
  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变动
  情况及风险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
  性投资。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