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12-13
002115 七届六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汪炜、陈宇峰
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三维通信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讨论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张晓闯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们
认为:张晓闯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条件,且任命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晓闯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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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15 七届六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汪 炜
陈宇峰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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