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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韵达股份: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3-10-30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收到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人为公
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聂腾云先生,提议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7 日,提议主要
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公众投资者对
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聂腾云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国家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
他用途。
    二、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国家
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用途。
    3、回购股份的期限: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4、回购股份的总金额和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含)
-100,000,000 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
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三、提议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聂腾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
况。
       四、提议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聂腾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股份增减持计划,若未来

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
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的承诺
    提议人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
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