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7-06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90.30 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7)。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温
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广发银行温岭支行与全资子公司
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聚合”)之间签署并生效的主合同项下债
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 2 亿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利欧聚合”)
成立时间:2016 年 9 月 28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晓东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 806 号青商大厦 2201 室
(仅限办公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社会经济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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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个人商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
咨询策划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2022 年,利欧聚合实现营业收入 770,918.82 万元,净利润 7,894.38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利欧聚合资产总额为 219,966.57 万元,净资产为
70,399.17 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乙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
债务人: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
为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合同的主合
同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补
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
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
1、最高债权额
担保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贰亿元整。
2、保证方式
担保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
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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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
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
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担保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业
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
险较小且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45,263.62万元,占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2年度合并报表)的21.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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