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1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
1、我们核查了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
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占用资金行为;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占用的资金余额均已在合并报表中抵销;公司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占用
的资金余额为 0 元;公司账面记载的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占用的资金余额为
0 元。
2、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34,183.69 万元(其中:
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52,688.17 万元;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
为 78,79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或开立新的银行承兑汇票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进行质押的票据余额为 2,705.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净资产的 62.48%。除上述担保以外,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上述
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对上述担保行为,我们认为: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资产优良,偿债能力
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明显迹象
表明公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发生的每笔对外担保均履
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较好的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二、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
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用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章使用。]
独立董事:
郭志宏 杨晓勇 张建胜
2023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