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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 (0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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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星科技: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11-03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含本数,下同)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4 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145,046,29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8,203,698.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13,264,768.9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938,929.03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90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1.本次募投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预应力钢绞线改扩建项目                    11,506.22         11,506.22

2         年产 20 万吨预应力钢绞线项目              26,089.10         26,089.10

3         合金镀层(锌)钢丝钢绞线改扩建项目        26,225.05         26,225.05

合计                                                63,820.37         63,820.37


       2.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投入产出更大化的原则,公司分别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应力钢绞线改
扩建项目”和“合金镀层(锌)钢丝钢绞线改扩建项目”终止。同时,公司将上述
两个项目变更为“年产 2000 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项目”,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
告》。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20 万吨预应力钢绞线项目               26,089.10            26,089.10

年产 2000 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项目
                                           38,833.35            37,731.27

  合计                                     64,922.45            63,820.37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公司以自有资金对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有资
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6,625.78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前述金额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43 号)。
     公司本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6,625.78 万元,置换事宜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相
关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及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及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
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三)关于使用自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
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
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
项目使用资金。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并进
行置换金额为 36,092.77 万元。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资金需求及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按使用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 LPR 为 3.45%)测算,预计可
节约财务费用约 465 万元。

    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相关方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继续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相关事项内容及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4、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下提
出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提出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
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决议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