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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3-08-01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东
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于 2023 年 8
月 4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已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东华科技 2023-050 号)。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要求,公司现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8月4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3年8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4日9:15-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八)会议地点:本公司A楼302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
东路7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1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该议案业经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科技2023-038号《关于补选汪毛平先
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
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并应在 2023 年 8 月 3 日下午
17:00 点前以传真或信函送达本公司;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
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本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公司 A 楼 1607 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邮编:230024)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注明“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号码:0551-63631706
    3.登记时间:2023 年 8 月 2 日、3 日(9:0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邮编:230024)
    联 系 人:余伟胜、孙政
    联系电话:0551-63628083、0551-63626768、13856002499
    传真号码:0551-63631706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
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140;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未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4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
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 :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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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
 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
 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
 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1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说明: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行制作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
 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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