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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05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4 日下午 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4 日 9:15-15:00。
    (二)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A 楼 302 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李立新董事长
    (六)合法性: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数量
为 481699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192%。其中:现场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 表 7 人,代表股 份数量为

                                 1
 4811776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454%;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计 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52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以下股份数均包括以现场和网络方式的投票数。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的议案,无取消或否决议
 案的情况。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1 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有效表决权
 类别                                   占比               占比                占比
             股份数量      股数                  股数              股数
                                        (%)              (%)               (%)
总体表决
             481699953   481697753     99.9995   2200    0.0005     0         0.0000
  情况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监事补选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发布在《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科技 2023-038
 号《关于补选汪毛平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
 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23]承义法字第 00209 号),认为东华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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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3]承义法字第 00209 号)。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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