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周儒欣 尤 源 周崇远 周光宇 许 芳 刘国华 刘胜民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王建茹 李学宾 叶文达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周儒欣 尤 源 潘国平 张智超 王增印 刘孝丰 徐林浩 高培刚 黄 磊 姚文杰 李 阳 郭 飚 范晓冬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 目 录 目 录.............................................................................................................................. 4 释 义..............................................................................................................................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三、本次发行概要 ................................................................................................ 9 四、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5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2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5 二、本次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 26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6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29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 29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 29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30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1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2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3 审计机构声明 ...................................................................................................... 34 验资机构声明 ...................................................................................................... 3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6 一、备查文件 ...................................................................................................... 36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36 4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北斗星通/公司/上市公司/ 指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 公司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定价基准日 指 日,即 2023 年 6 月 20 日 发行价格 指 30.12 元/股 发行数量 指 31,374,501 股 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指 书》 购邀请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 四舍五入所致。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BDStar Navigation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北斗星通 股票代码 002151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25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06 年 4 月 18 日 股票上市日期 2007 年 8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 周儒欣 董事会秘书 潘国平 注册资本 512,784,757 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北斗星通大厦南楼二层 邮政编码 100094 公司电话 010-69939966 公司传真 010-69939100 公司网址 http://www.BDStar.com 公司电子邮箱 BDStar@BDStar.com 开发导航定位应用系统及软硬件产品、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地理信息 系统和产品、遥感信息系统和产品、通信系统和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系 统和产品、自动控制系统和产品、组合导航系统和产品;生产和销售开 发后的产品;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的系统集成、施工、技术服务;货物 公司经营范围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检测;技术开发;出租办公用 房;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22 年 8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发行人董事会认为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的条件,并对本次 6 发行股票的种类、发行股票面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定价基准 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 期、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决议的有效期、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 宜做出决议并提请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2022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涉及本 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 关事宜。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并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及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发行人根据相 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4、2023 年 2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发行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事 项进行审议修订。 5、2023 年 3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3 年 4 月 6 日,本次发行经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 2、2023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北斗 星 通 导 航技 术 股份 有 限公 司 向特 定 对象 发 行股 票 注 册的 批 复》 ( 证监 许 可 7 〔2023〕1075 号)(批文落款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同意发行人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公司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向确定 的发行对象发出了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 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指定的 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股款。截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发 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共计 944,999,970.12 元缴付中信证券指定的账户内。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 特 定 对象 发 行 股 票 申 购 资 金 总 额 的 验 证 报 告 》 ( 大 华 验 字 [2023]000398 号)。 2023 年 6 月 30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北斗 星 通 导 航技 术 股份 有 限公 司 向特 定 对象 发 行股 票 的 验资 报 告》 ( 大华 验 字 [2023]000399 号),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到账。根据验资报告,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374,50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12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944,999,970.12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中信证券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 12,020,399.62 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 932,979,570.50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944,999,970.12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 13,924,073.8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1,075,896.2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1,374,501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899,701,395.25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 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8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A 股股票数量为 31,374,501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153,835,427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37,292,817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26,104,972 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6 月 20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25.34 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 报价情况,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 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0.1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总额 为 人 民 币 944,999,970.12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3,924,073.8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1,075,896.2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 9 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94,500.00 万元(含 94,500.00 万元)。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家,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39,110 245,149,993.20 6 北京集成电路尖端芯片股权投资中心 2 3,851,261 115,999,981.32 6 (有限合伙)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20,451 96,999,984.12 6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43,824 91,679,978.88 6 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56,042 79,999,985.04 6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63,479 74,199,987.48 6 7 UBS AG 2,357,237 70,999,978.44 6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8 1,660,026 49,999,983.12 6 伙)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9 896,414 26,999,989.68 6 Association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 10 896,414 26,999,989.68 6 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 11 896,414 26,999,989.68 6 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 12 896,414 26,999,989.68 6 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13 林金涛 397,415 11,970,139.80 6 合计 31,374,501 944,999,970.12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 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上市地点 10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 送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 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等发行与承销方案相关附件,包括截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 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共 14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3 家,证券公司 17 家,保险公司 6 家,以及其 他向发行人或主承销商表达过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109 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在报送上述名单后,共收到 18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 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具体如下: 上述 18 名新增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厦门证道私募管理有限公司 3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4 林招西 5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湖南楚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8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董卫国 10 薛小华 11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12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 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4 山东天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6 张怀斌 17 陈蓓文 18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T 日)9:00 前以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向上述投资 者发送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 送过程符合《注册办法》、《承销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 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 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 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发行人律师的全程见证下,2023 年 6 月 26 日上午 09:00-12:00,簿记中 心共收到 31 单《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 《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无需缴纳申报保证金),均为有效申购。上述投资者的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 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申购对象全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 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代“探骊钱湖 1 26.93 2,700.00 是 是 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3.00 11,600.00 北京集成电路尖端芯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2 32.00 11,600.00 是 是 合伙) 30.00 11,600.00 12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申购对象全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 29.99 2,700.00 3 通服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是 是 26.99 5,400.00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4 28.10 3,000.00 是 是 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28.88 2,700.00 是 是 (代“沣途沣泰肆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0.12 2,700.00 6 林金涛 27.89 3,000.00 是 是 25.34 3,600.00 29.50 10,800.00 7 李建辉 29.00 10,800.00 是 是 28.50 10,800.00 28.12 9,000.00 8 魏巍 26.12 15,000.00 是 是 25.52 20,000.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 9 32.01 2,700.00 是 是 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32.30 2,700.00 不适用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 11 32.01 2,700.00 是 是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 12 32.01 2,700.00 是 是 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33.36 3,000.00 13 UBS AG 32.30 7,100.00 不适用 是 28.00 7,700.00 30.11 3,300.00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博芮 14 28.51 5,400.00 是 是 东方价值 2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93 8,100.00 29.90 2,700.00 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7.60 3,500.00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迎水龙凤 16 29.50 5,400.00 是 是 呈祥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2.55 7,420.00 1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5 23,665.00 不适用 是 27.65 32,775.00 18 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 28.48 7,000.00 是 是 13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申购对象全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 (有限合伙) 27.00 10,000.00 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 29.60 2,700.00 是 是 (代“铂绅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7.29 3,000.00 20 陈蓓文 26.59 3,200.00 是 是 25.99 3,500.00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 21 “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5 期私募证券投资 25.34 2,700.00 是 是 基金”) 26.23 5,000.00 22 张怀斌 25.73 5,500.00 是 是 25.44 6,000.00 28.49 6,800.00 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6.92 6,900.00 31.51 3,200.00 2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70 5,400.00 是 是 30.50 9,700.00 25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7.00 5,000.00 是 是 32.99 4,242.00 2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49 14,490.00 不适用 是 30.69 24,515.00 上海北斗七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 27 29.00 10,000.00 是 是 伙) 33.20 4,083.00 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02 8,168.00 是 是 30.50 9,168.00 29.58 4,365.00 29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27.58 6,465.00 30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33 8,000.00 是 是 33.00 3,000.00 31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是 31.68 5,000.00 14 四、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8,139,110 股 限售期 6 个月 2、北京集成电路尖端芯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北京集成电路尖端芯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通州区云景南大街 12 号 2 层 出资额 390,977.4436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中域拓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连旭为代表) 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经营范围 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18 年 08 月 31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3,851,261 股 限售期 6 个月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15 注册资本 762,108.766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 经营范围 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 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3,220,451 股 限售期 6 个月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注册资本 890,667.163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贺青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3,043,824 股 限售期 6 个月 5、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 楼 510-1 室 出资额 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明明)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656,04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463,479 股 限售期 6 个月 7、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分 房东明 支机构负责人)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 2,357,237 股 限售期 6 个月 8、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1237 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6 楼 622 主要经营场所 室 出资额 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家利)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 经营范围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获配数量 1,660,02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9、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17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 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注册资本 178,500.00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分 Chi Ho Ron Chan 支机构负责人)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 896,414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华泰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代“ 华泰优逸五 号混合型养老 金产 企业名称 品”)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注册资本 60,06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经营范围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896,414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华泰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代“ 华泰优选三 号股票型养老 金产 企业名称 品”)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注册资本 60,06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经营范围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896,414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8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华泰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代“ 华泰优颐股 票专项型养老 金产 企业名称 品”)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注册资本 60,06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经营范围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896,414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3、林金涛 姓名 林金涛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 获配数量 397,41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 排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1)本 机构/本人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 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未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作出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 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前述发行对 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9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 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 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 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无需备案的情形 (1)UBS AG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为合格境外投资 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等规定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 登记备案手续。 (2)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林金涛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 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备案手续。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认 购发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的需要备案的私募投资 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备案手续。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已 20 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无需履行相关的 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备案手续。 2、需要备案的情形 (1)北京集成电路尖端芯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 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北京中域拓普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应的登记备 案手续。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1088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987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等 52 个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中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 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 案登记手续。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玉泉 97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享盈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等 27 个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中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 手续。 (四)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 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 类专业投资者、B 类专业投资者和 C 类 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 级、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 C5-积极型。 2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仅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风险等级为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文 件》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 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与风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配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北京集成电路尖端芯片股权投资中心(有 2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限合伙)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4 级普通投资者 是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UBS AG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4 级普通投资者 是 9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 10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 11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 12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13 林金涛 C5 级普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 13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 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1)本 机构/本人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 22 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未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作出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 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张国军、王希婧 项目协办人:刘新 其他经办人员:胡张拓、石国平、卢伟鹏、秦一璇、李昊恒、胡雁、黄凯 联系电话:010-60834396 传真:010-6083393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晓明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大厦 8 层 经办律师:江迎春、周日利、张莉荔 联系电话:010-85328242 传真:010-65323768 23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办注册会计师:滕忠诚、叶金福、杨七虎、刘格娟 联系电话:13811443510 传真:010-58350006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办注册会计师:叶金福、杨七虎 联系电话:13811443510 传真:010-58350006 2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以 公 司 2023 年 5 月 31 日股 东 名 册 为 测 算基 础 , 发 行 人股 本 总 额 为 512,784,757 股,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 (%) (股) (股) 周儒欣 15.81 81,055,729 60,791,797 周光宇 10.02 51,375,330 38,531,497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 8.56 43,878,607 -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嘉 1.07 5,500,000 - 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0.83 4,237,640 - 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启元优享 0.71 3,640,484 -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 0.55 2,834,585 - 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许丽丽 0.46 2,351,862 - 任伟芳 0.41 2,099,900 - 浙江正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0.38 1,940,000 - 合计 38.79 198,914,137 99,323,294 注:不包含发行人回购股份账户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模拟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 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 (%) (股) (股) 周儒欣 14.90 81,055,729 60,791,797 周光宇 9.44 51,375,330 38,531,497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8.06 43,878,607 -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 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1.01 5,500,000 - 基金 25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 (%) (股) (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0.78 4,237,640 - 北京集成电路尖端芯片股权投资中心 0.71 3,851,261 3,851,261 (有限合伙) 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启元优 0.67 3,640,484 - 享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62 3,393,151 3,220,45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59 3,197,606 3,043,82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 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0.52 2,834,585 - 金 合计 37.30 202,964,393 117,577,940 注: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二、本次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 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本 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间接持股数量均没有发生 变化,持股比例因新股发行而被摊薄。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以公司 2023 年 5 月 31 日股本结构为测算基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 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的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8,851,900.00 79.73% 408,851,900.00 75.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3,932,857.00 20.27% 135,307,358.00 24.87% 合计 512,784,757.00 100.00% 544,159,258.00 100.00% 本次发行结束后,周儒欣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 26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有所 增长,资金实力得以提升,资本结构将更为稳键,营运资金更加充裕,公司抗 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向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 化项目、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聚 焦卫星导航领域,重点发展公司芯片和数据服务业务,并提升公司攻关共性 的、基础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提质增效, 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强化公司技术优势,有利于公司向市场提供更具竞争力和 更贴近下游客户需求的服务和产品,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品牌价值。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不会构成实质性影响。但随着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 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变动的影响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科研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后,若公司拟调整相关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 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27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 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亦不会发生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 方、 实际控制人之间因本次发行事项导致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 程序。 28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 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承销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 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075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人(主承 销商)向深交所报备之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 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 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办法》《注册办法》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 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市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 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29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北斗星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律 师全程参与了本次发行工作,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 法定条件;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本次 发行的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 数及募集资金总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有关决议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 格,且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尚需办 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 订等事宜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0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1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张国军 王希婧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 刘 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2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本所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所 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刘晓明 经办律师: 江迎春 周日利 张莉荔 年 月 日 33 审计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3]002747号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 与本 审计机 构出 具的 审计报 告( 大华 审字[2021]003671号 、大华 审字 [2022]005539号、大华审字[2023]000297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大华核字[2023]00510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044 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大华核字[2023]005868号)等文件 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 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春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金福 滕忠诚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七虎 刘格娟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2023 年 月 日 34 验资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3]002748号 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 与本 验资机 构出 具的 验资报 告( 大华 验字[2023]000398号 、大华 验字 [2023]000399号)不存在矛盾。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 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 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春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金福 杨七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2023 年 月 日 3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发行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丰贤东路 7 号北斗 星通大厦南二层 电 话:010-69939966 传 真:010-6993910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10-60834396 传真:010-60833930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36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