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北斗星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3-09-2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公司”、“上
市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
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北斗”)拟以现金方式向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智联”)出售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北斗智联”)1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通过重庆北斗持有北斗智联 18.21%股权,华瑞智联持有北斗智联 40.57%的
股权,北斗智联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华瑞智联出售北斗智联 15%的股权,不涉
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报批程序已在《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
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购买资产、企业股权或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
利的情形,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且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增强其独立性并严格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将避免同业
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