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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正邦:关于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2023-09-28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 正邦          公告编号:2023—163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邦科技”)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
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江西省南昌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裁定受理锦州天利粮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
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
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南昌中院通知在预重整
期间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在 2023 年 9 月 18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地点另行公
告通知。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收到南昌中院的(2023)赣 01 破 16 号之一《公告》,
南昌中院定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5:00 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正邦科技重整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收到管理人发来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会议将通过网络形式(“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
召开。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收到管理人发来的更新后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及《关于更新重整计划草案的告知函》,获悉其
对重整计划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21 日于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更新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156)。


    一、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说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3 年 9 月 27 日,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15:00 准时召开(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行网络会议直播)。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 债权人及相关列席人员核验身份、签到、进入网络会场,领取/下载会议
资料;
    2.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人员、会议议程及会议规则,指定债权
人会议主席;
    3. 管理人作《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
告》;
    4. 管理人作《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及审查
情况的说明》,并由全体债权人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债权表》进行核查;
    5. 管理人介绍《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
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6. 管理人就本次会议表决事项进行再次说明,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出席人员包括: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已依法申报债权且
通过资格审核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管理人代表、中选投资人双
胞胎信达联合体代表、财务顾问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及江西正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
    根据会议议程以及规则,本次会议的表决事项共 1 项,为《江西正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行网络表决,或通过
邮寄等方式向管理人送达纸质表决票,本次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0 日
中午 12:00(表决截止前,债权人均可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回看本次债
权人会议录像)。
    管理人将在上述表决期限届满后对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通知公司。


    二、风险提示
    1、重整计划(草案)尚未经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亦未获得江西省南昌
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
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
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4、因南昌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
(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7月2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管理人出具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
况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