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2-28
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海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76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发展”)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3 年
度预计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 21.80 亿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
项的公告》、《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在上述获批担保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海控三鑫(蚌
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三鑫”)在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蚌埠分行”)申请的
4,4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2,8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建设
银行蚌埠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授信补充协议》,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特玻”)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由 3,900 万元变更为 5,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广东特玻在平安
银行深圳分行提供的 3,9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已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详见《关于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8月28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龙锦路98号
4.法定代表人:袁飞
5.注册资本:31,000万元
6.主营业务:超白太阳能玻璃,深加工玻璃的生产、销售等。
7.股权结构:海控三鑫系海南发展的控股子公司,海南发展持有
其74.84%的股权,另中建材凯盛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16%。
8.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9.海控三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9,066 121,723
负债总额 74,850 80,919
净资产 44,216 40,804
2022 年 2023 年 1-6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4,562 54,878
利润总额 -3,354 -4,012
净利润 -2,579 -3,412
10.海控三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惠州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薛刚
4.注册资本:16,445.59万元人民币
5. 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建筑安全节能玻璃、镀膜玻璃等。
6.股权结构:广东特玻系海南发展下属全资子公司。
7.广东特玻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695 35,456
负债总额 28,114 26,124
净资产 8,582 9,332
2022 年 2023 年 1-6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806 14,985
利润总额 556 750
净利润 556 750
8.广东特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主体:
保证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
息 (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
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
其他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
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
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
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等)。
4.担保金额:贰仟捌佰万元整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6.生效条件:经甲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
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授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主体:
保证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
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
其他损失和费用。
4.担保金额:伍仟万元整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
年。
6.生效条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以及乙方、丙方(如有)签署后生效。
四、其他说明
海控三鑫以其自有的动产、不动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两项
担保在年度获批担保额度内,整体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等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合同的担保金额为
151,400 万元(此额度中不含公司为中航通飞提供反担保额度),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1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授信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