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2023-07-28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
财务总监刘晓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刘晓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
监职务,辞职报告在递交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晓梅女士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晓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晓梅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提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所做的贡献
表示感谢!
二、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晓可先生、曹洋先生、吴倩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简历见附件),同意聘任刘晓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 备查文件
(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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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刘晓可先生: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6月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统计专
业本科,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在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学习,研
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12月入职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中山公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后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
心总经理。2023年4月调任广东名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公用下属单位)执行董事、总
经理(法定代表人)等职务。
截止披露日,刘晓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曹洋先生:1980年12月出生,2003年6月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2009年9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腾讯OMG网络媒体事业群广
告销售部;2014年6月至2018年3月,在北京鹏泰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担任华南区分
公司营销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0年8月,在南京点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20
年8月至2022年7月,在深圳日月星光传媒有限公司担任营销副总裁。
截止披露日,曹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吴倩女士: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专业,大学
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年11月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学历,
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8月至2017年4月,在广州日报社工作,担任记者。2017年4月加入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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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4月至2020年7月,在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担任机构销
售总监(其间,2018年1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选派至广州市国资委进行挂职学习,2020
年1月1日至7月31日,借调至董事会办公室担任研究支持总监),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在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担任研究支持总监。
截止披露日,吴倩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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