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0-27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光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向控股股东申请续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
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会林、刘姝威、王腾蛟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