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3-05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6 日 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大连 市西岗区八一路 169 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孟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1,208,752,79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31,370,032 股的 62.5853%。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1,200,880,8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1777%。 第 1 页 共 8 页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7,871,9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华 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也无否决或变更提案 的情况。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具体情况为: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08,504,7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795%;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总 数 的 0.0055% ; 弃 权 18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7,624,03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496%;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35%;弃权 18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08,504,7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795%;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总 数 的 0.0055% ; 弃 权 18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7,624,033 股,占出席会议 第 2 页 共 8 页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496%;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35%;弃权 18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3.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08,504,7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795%;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5%;弃权 18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7,624,03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496%;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35%;弃权 18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08,504,7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795%;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总 数 的 0.0055% ; 弃 权 18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7,624,03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496%;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35%;弃权 18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 3 页 共 8 页 表决结果:同意 1,208,686,0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45%;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7,805,33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27%;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 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孟伟先生、田长军 先生、陆朝昌先生。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孟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208,628,437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7,747,679 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03%。 (2)选举田长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208,628,537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7,747,779 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16%。 (3)选举陆朝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208,629,507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7,748,749 票,占 第 4 页 共 8 页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339%。 7.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 投票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张树贤先生、唐睿明女士、 王国峰先生、马金城先生和丛丽芳女士。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树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208,628,39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7,747,638 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198%。 (2)选举唐睿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208,630,38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7,749,628 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451%。 (3)选举王国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208,628,43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7,747,678 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03%。 (4)选举马金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208,628,63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7,747,878 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28%。 (5)选举丛丽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208,630,03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 第 5 页 共 8 页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7,749,278 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406%。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 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为:王琳女士、王世及先生和 王琳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陈狄奇先生和万 园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琳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208,630,23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7,749,478 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432%。 (2)选举王世及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208,628,39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7,747,638 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198%。 (3)选举王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208,628,83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7,748,078 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54%。 9.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8,686,3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45%;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5%;弃权 0 股,占出席 第 6 页 共 8 页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7,805,63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65%;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8,504,7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795%;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总 数 的 0.0055% ; 弃 权 18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7,624,03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496%;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35%;弃权 18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2,369,15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4719%;反对 6,383,633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52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8,4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074%;反对 6,383,63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9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第 7 页 共 8 页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 2022 年度述职 报告。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穆晓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17 日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