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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重工: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2023-07-08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3-06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
               拟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控股股
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装备集团”)拟以
所持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已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
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
356 号)。重工装备集团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7 亿元
(含 7 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深
交所无异议。重工装备集团将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根据自身
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发行部分或不发行本次可交换债
券。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工装备集团通知,重工装备集团拟
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 A 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
以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
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1.重工装备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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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了《股份质押合同》,
合同中约定以预备用于交换的公司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
票”)及其孳息作为此次发行的质押资产;
    2.重工装备集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申请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
账户户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
    3.重工装备集团与国泰君安将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
股票的质押登记,即:将 2.3 亿股公司 A 股股票划入质押专户中;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工装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200,880,7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18%。该部分公司 A 股股票
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11.91%,占重工装备集团持有公司 A 股
股票的 19.15%。
    本次可交换债券的股份质押办理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
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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