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回复的公告2023-10-10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新材”)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质询建议函》(投服中心行
权函[2023]63 号)(以下简称“《质询函》”),对公司尚存在业绩承诺未履
行事项存在疑问,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
公司收到《质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
真核查,结合相关资料,现就《质询函》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你公司于 2019 年以现金方式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波骥勤)、江苏卓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卓睿)收购其持有的上海
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100%股权,交易对价 22,500 万元。
宁波骥勤、江苏卓睿承诺,上海观峰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实现的扣非归
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900 万元、1,950 万元、2,300 万元。上海观峰未完成 2020
年和 2021 年业绩承诺,宁波骥勤、江苏卓睿需向你公司补偿 22,500 万元。截
至目前,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有 13,500 万元未完成。
根据公告,你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上海观峰相关事项,但未披露处理的具
体情况。鉴于上述情况,请你公司说明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解决宁波骥勤、江
苏卓睿业绩承诺未履行问题以及目前的进展情况。
答复:
关于上海观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业绩承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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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情况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关于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股权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根据《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2023 年 7 月向各业绩承诺方以及杨鑫等发出《现金补偿
通知书》、《通知函》。但截至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骥勤投资、卓睿控股任何
补偿款项。公司 2022 年 8 月已委托江苏励拓律师事务所专项处理后续上海观峰
相关事项,目前计划以诉讼形式维护公司权益,但因杨鑫等涉及专网通信相关案
件,公司计划的诉讼请求目前尚未正式立案。公司将继续推进该案诉讼工作,如
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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